正文 第104章 林俊的故事(1 / 2)

“這事還用問我,直接問威爾不就行了?”林俊隨口應道,說完突然意識到了什麼,然後再次確認到:“你說的是那個暴雪?找上門來了?”

張曉雯點點頭,說道:“對,就是你之前讓我留意的那個暴雪,以前沒找到是因為這個遊戲公司之前用的並不是這個名字,經過重組之後才正式改名叫暴雪。所以,我覺得有必要告訴你一聲。”

林俊略一沉思,然後吩咐道:“給我接通韋蘭頓家的電話,我要跟威爾談一談。”

張曉雯頓了頓,剛要出聲提醒,林俊自己卻馬上意識到了:“算了,忘記考慮時差問題了,告訴美國那邊,讓威爾不要馬上回絕或者答應對方,我親自過去一趟……”

張曉雯答應一聲,卻又問道:“不過,我們剛從美國回來不久,你也剛剛入學,現在又跑過去,真的不要緊嗎?”

林俊抓抓後腦勺,說:“告訴學校我的心髒病又犯了,現在要住院檢查。這次我有個不錯的想法,我得過去見見那群人。”

初到美國的時候,林俊和張曉雯是在韋蘭頓一家借住的,美國人的房子,房間足夠多。

林俊去到美國以後,出了因為文化的差異,多少有些不適應之外,因為有重生的記憶打底子,所以並沒有表現出一副土包子進城的樣子。

相反卻很快的融入了新的生活,沒給人家帶來什麼麻煩。林俊思想成熟,多了一世的記憶和見識,很快就把韋蘭頓家的雙胞胎收作跟班,三個人空閑的時候,林俊曾經給雙胞胎們講過魔獸故事。

當時朱莉和威爾兩個人就被魔獸龐大的世界觀,曲折的故事和悲情的英雄們深深的吸引住了。

林俊通過上輩子玩魔獸爭霸和魔獸世界了解的故事,用自己的語言簡單的組織了一下,講的依然是跌宕起伏,蕩氣回腸。整個故事很長,講了好多天才講完,當時他們三個隻要有空,就要求講故事聽。

後來林俊發現威爾偷偷把故事記了下來,幹脆就攛掇他寫一部小說出版算了,威爾頭腦一熱,真的給寫了出來。

林俊曾經想過把魔獸寫成小說在歐美銷售,但是思來想去這個故事由他來寫並不合適。

畢竟東西方文化差別太大,價值觀念也不同,他覺得這故事由自己寫出來西方人八成不買賬。

再說他的英語雖然日常交流對話和書寫都沒問題,可是文筆卻沒什麼自信,故事雖好,文筆也要過得去才行,不然跟小學生作文似的,怕是要笑掉人大牙。

有了這麼個顧慮,他就幹脆的把這事給擱下了,不過講出來,由威爾這個地道的美國小夥寫出來,就沒事了,就算寫的不好,也跟他沒什麼關係。

不過,林俊在這裏就不得不鄙視一下上輩子看的那些重生小說YY起來沒個邊,是個文藝青年重生,就得抄襲一變哈利波特。

母語小說都寫不了,還寫外文的?真以為自己是過目不忘,背過了哈利波特英文原版全篇還是怎麼的?扯淡!

威爾寫完了第一部,講的是阿爾薩斯鎮壓東部瘟疫,屠殺受到感染的平民,然後被愛人和老師背離,又被梅爾甘尼斯打敗,落入巫妖王陷阱,收到霜之哀傷控製,最後成為不死族疫軍統帥,親手殺死了自己的父親的故事。

發表之後,居然意外的受到了熱捧,一舉成為了繼哈利波特之後,又一本魔幻風格的暢銷小說。

魔獸的故事,從世界觀和情節方麵來看,要勝過哈利波特一籌,畢竟整個故事的背景是由一群人構思出來的,而哈利波特卻是由羅琳一個人創作,這差距非常的明顯。

哈利波特作為一個女人寫出來的故事,受到性別差異的影響,始終有一股小家子氣混在裏麵,而魔獸爭霸的故事卻讓各種年齡階段的群體更容易接受。

隻不過,魔獸的成功是建立在暴雪一群人的創作,經由林俊的轉述,最終由威爾·韋蘭頓寫下來的,他在這方麵占了太大的便宜,可惜沒有人會知道。林俊在父母的強烈反對下,跟著張曉雯直飛大洋彼岸。

張愛華對他這種不安心上學,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態度相當的有意見,可林俊卻說如果不答應他的話,大不了跑到美國去完成學業,反正在美國初中的課程他都讀完了,高中也沒什麼難度,幹脆在那邊上個大學再回來算了。

這當媽的最終發覺,兒沒大就不由娘了,那心情是相當的糾結,煩躁了一陣子,又想開了,反正這兒子是管不了了,管與不管結果都一樣,何苦要讓自己白賺一肚子氣?

幹脆讓他折騰去吧。最終林俊就這麼暢通無阻的坐上了飛機。

飛機落地之後,自有車來接,送到城區租住的公寓,這房子當初可是找了好久,才找到這麼一個地段、大小都合適的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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