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老黃言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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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頑童和老黃來到警局附近一背街的小飯館,朝人少的角落撿了一桌子坐下,老頑童叫了幾個小菜和一隻小瓶裝紅星二哥頭,菜全是辣,他知道老黃就愛這個。

很快菜就上齊了,酒滿上,兩人碰了一杯,就開始聊上了。

別看老黃來得快,就是在飛機上短短一個多鍾頭也沒閑著,根據老頑童在電話裏對案情的初步介紹,自己已經想出一些端倪。

老黃問老頑童:“小周,聽你在電話裏頭說,除了昨晚抓現場這女孩,其它死者雙眼都被挖掉,而且在城外還有一個藏屍坑是吧。”

老頑童答:“沒錯!”

老黃說:“如果是這樣,我敢斷定,這兩起案子形態雖然同出一轍,但此凶非彼凶。”

這點老頑童沒想過,有些詫異:“哦?你是說兩起案子並非同一個人所為?”

老黃說:“對!這看上去比同一個人作案更難理解,但是的確不是一個人做的。”

老頑童反映不過來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並不熟悉2o年前的案情,隻知道唯一的共同點是這雙眼睛,於是問道:“你說同一人時隔2o多年再轉移陣地作案還比較容易解釋,也就是年齡大點,可能之前他隻是一小夥呢,要說兩個不同的人弄出同一雙眼睛就不好理解了,這難度也忒大啦,何況這眼神也不是想搞就搞得出來的。”

老黃很耐心的說:“我知道你的疑惑,先聽聽我的看法,看看是不是這麼回事兒。”

老頑童道:“好的,你說。”

老黃說:“先,有一點很明確,罪犯挖眼睛並非掩飾死者身份,隻有兩種可能,一是不想讓人看到這雙眼睛,二是可能因為變態,隻是喜歡並無特別動機,或且喜歡收藏女性的眼睛,你認為還有第三種可能嗎?”

老頑童露出讚許的表情點頭同意,僅憑一個電話就有如此分析,看來這次是找對人了。

老黃繼續:“我們先說第一種可能,不管凶手挖掉眼睛想掩飾什麼,畢竟代表了他出於某種動機,同時他還要藏屍,說明他害怕被現。據我的了解,當年的罪犯作案後沒有絲毫想掩飾的舉動,他並不害怕可能也不知道害怕,這可以看出前後兩人在犯案作風上是不一致的。”

老頑童覺得有道理:“那這第二種呢?”

老黃分析道:“這第二種就是說現在的凶手應該是個變態。”

老頑童接到:“對,我們就是這樣認為的,沒事挖人眼睛幹嗎,一般的強*奸案絕不會這樣。”

老黃說:“好,就算他是個變態,而我認為當年的罪犯頂多是個弱智或神經病,但不變態,也沒做出任何變態的舉動,至少到現在還沒有現,所以說兩人在心理層麵上也是不一樣的,所以我說他們不是同一個人。”

老頑童完全相信老黃的判斷,也隻有他在這個問題具有言權,但有一點他不明白,問道:“我記得當前聽你和老爸說起過,這後來不是連續出現了幾樁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女學生失蹤案嗎?如果是那個凶手所為,為什麼他又要藏匿呢?”

老黃同樣給老頑童投來肯定的目光,很多年前的幾句話他都沒有放過,的確是觀察入微啊,然後回答道:“這個問題你問得好,也很有水平,不過我想過了,頭一起都堂而皇之的做了,後麵的有必要隱藏嗎?罪犯都很清楚,死兩個和死n個都是死罪,還花那力氣去藏豈不多此一舉?我是這樣想的,要不那些失蹤的女孩不是那個凶手所害,有人嫁禍於他、渾水摸魚,但卻欲蓋彌彰,還有一種可能都是被那個凶手所害,但並非有意藏匿,而是這些女孩自己去到了凶手藏身的附近,凶手順手牽羊害了她們,所以我們沒有找到,否則可能就已經找到凶手了全文閱讀重生尋寶。”

按老黃這麼一說,老頑童似乎找不到反駁的理由了,看來薑還是老的辣,佩服啊!

其實,他們就是在玩一種換位思考的遊戲,由一個人充當反方,進行辯論,直到沒有破綻為止,就可以給最初的論點下結論了。

最後,他們得出結論,兩起案件的凶手不是同一個人。

接下來就會引申出不是一個人作案而產生的矛盾,也可以說就是新的線索,然後順藤摸瓜、層層剝繭,這案子就會越來越清晰了。

分析衝突點和尋找作案動機是破案的基礎,隻要十萬個為什麼都回答正確了,凶手再長十雙翅膀也插翅難飛。就好比兩個小孩玩捉迷藏,其中一個洞悉對方的心理,知道他認為藏在哪裏最難找,直接去到那就可以找到,所以聰明的人辦事出人意表,他們會認為藏在“老虎的眼睛下麵”最安全,而更聰明的人連這點也會想到,解謎要合理運用逆向思維。

兵抓賊就是一場捉迷藏的遊戲。

正如老頑童開始所問,他已經知道現在麵臨的最大問題在哪裏了,原本唯一聯係兩起案子的地方恰恰變成兩個案子之間最突出的矛盾,既然不是同一個人作案,怎麼會產生一雙同樣的眼睛呢?服裝、麵具均容易裝扮,但凶手下命令叫每個女孩在死前把眼睛弄成他認為的模樣,這像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