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烈火陣〈二〉(1 / 2)

中午時分,倭寇中隊長井一帶著五百多個武士,由昨晚逃走的那三個崗哨作為向導,氣勢洶洶地向金雞山撲過來。

今天早上,曾達檢查崗哨時,發現少了三個人,原來他們真的是去投靠了倭寇,當了漢奸狗。

大當家董英傑看見,擔心地問道:“方少俠!這些倭寇都是武士出身,個個手段高強,而且比山寨的人數多一倍,咱們能抵擋得住他們的進攻嗎?”

方震宇安慰道:“大當家放心!俗話說,衣袖不長不過鄉,不是猛虎吼不響,我方震宇今天敢在這裏指揮戰鬥,就有必勝的把握,要不我早就把那一百多個武功高強,輕功一流,訓練有素,以一頂兩的特別行動隊員帶過來了!”

大當家說道:“是啊!曾達曾跟我介紹過,你們抗聯的那一百多個特別行動隊員,是經過向大俠嚴格訓練,武功高強,輕功一流,能攀山崖,能飛簷走壁,還能縱起三四丈高,悄無聲息地落入敵營,如果今天能在這裏助我們一臂之力就好了!”

方震宇說道:“大當家要想見識他們的手段容易得很,以後隻要帶領弟兄們繼續與抗聯合作,一心一意地抗擊倭寇,大把機會見到,但是現在,光是山寨的弟兄,就已經是綽綽有餘,隻要您按照本少俠的吩咐,讓崗哨的弟兄們層層向下推動滾石擂木,殺死一部分倭寇,激怒他們向上衝,本少俠就有辦法對付他們,等下我就讓您見識一下什麼叫做絕世神功!”

大當家一聽,高興地說道:“好呀!經你這麼一說,本人也就更有信心了!”

董英傑今年四十多歲,正值壯年,個子雖然不高,但長得結實強壯,辦事穩妥,處理事情頭腦冷靜,就是缺乏膽略,被張大彪強硬奪走了大當家之位。

他年輕時亦是個樸實的莊稼漢,祖上留下幾畝薄田,勉強可以維持清貧的生活,父母去世後,他也娶了本村一個如花似玉的女子為妻,生活過得有滋有味。

妻子的名字叫李挑花,他總喜歡叫他做花花,兩個人很小時便認識,董英傑家裏有耕牛,而花花家裏沒有,農忙時兩家人總會合在一處耕種,兩人也一起上山放牛。

後來董英傑長到十八歲時,花花也有十六歲,兩家人結成了親家,結婚後,夫妻倆男耕女織,相親相愛,花花還為他生下了一個大胖子,為董家繼承香火。

可惜天不從人願,一天他上山砍柴時,家裏遭受了一場無妄之災,一場大火燒毀了他的房舍,後來妻子和三歲的小兒子亦染疾身亡,他心灰意冷之時,毅然上山落草為寇,從嘍羅一直做到大當家,直至現在他都沒有再娶,仍在對妻子的深深懷念之中。

就在這時,那三個逃走的漢奸狗輪流喊話:“金雞山的弟兄們,俗話說,良禽擇木而棲,識事務者為俊傑,現在東瀛大人大兵壓境,負偶頑抗者隻有死路一條,希望你們能夠懸崖勒馬,不要跟著董英傑和抗聯的人自尋死路,放下武器,下山投降,東瀛大人可網開一麵,饒你們不死,願意加入親倭大隊的,可領取糧餉,大碗飲酒,大塊食肉,吃香的,喝辣的,逍遙快活!”

董英傑正在氣頭上,大罵道:“你這三個漢奸狗,認賊作父,幫助倭寇禍害百姓,辱沒了自己的祖宗,是畜生,是**,泯滅了人性,還敢在那裏喊話,你們知不知道那個羞字是怎麼寫的嗎?如果是我,早就在地上撒泡尿,把鼻子拱下去,憋死算了!”

吠天犬氣極,說道:“少主人,這些漢奸狗太瘋狂了,讓我去滅了他!”

方震宇說道:“向天嘯!你要保持冷靜,如果現在就去滅了那三個狗漢奸,倭寇們知道你有絕世神功,就不會來攻山了,我不是要那三個狗賊的性命,我是要那五百個倭寇的性命,懂嗎?”

董英傑聽見方震宇說出這麼大的口氣,驚問道:“你們現在就能取那三個漢奸的狗命?他們是在五百個倭寇的保護之中啊!”

方震宇亳不在乎地說道:“向大俠身懷絕技,別說是五百個倭寇,就算是千軍萬馬,也能來去自如,如入無人之境,取敵首級,如探囊取物,不在話下!”

董英傑深信不疑,他倆一瞬間便拍死了五六個漢奸走狗,是他親眼所見,如果沒有絕世神功,那能做得到?

於是說道:“如果是這樣,本人可就放寬心了,曾達,去把那個張大彪押來,讓他親眼看看,那些倭寇和漢奸狗的下場!”

方震宇說道:“大當家不提起來,我差點忘記了,是應該讓他在死之前,看看金雞山的風景!”

正在這時,倭寇頭目井一等得不耐煩了,高舉起那把戰刀,聲嘶力竭地大叫道:“追擊!追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