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公主當即指著幾個小屁孩說道:“這個最大的叫李貞,十三歲,為父皇第八子,生母是燕德妃;這個叫李慎,十二歲,是父皇第十子,生母是韋貴妃;還有這兩個小家夥,李福和李明,一個四歲,一個三歲!”
“小兕子你認識,就不說了,這個是……”
房遺愛對李世民幾個比較小的皇子和公主都不是很熟悉,也不知道他們的乳名,經過高陽公主介紹才知道,這幾個年紀比較小的公主分別是陽城公主、衡山公主、常山公主!
李世民對於大唐的人口增長非常關心,對於年輕男女們的婚姻大事也特別關心,在貞觀元年的時候他就專門下達了一道詔書,注意是詔書,不是製書,詔書是麵對全國百姓官員公開的公告。
這道詔書的內容就是催促年輕男女們要早點結婚生子,男子到了二十歲,女子到了十五歲就必須要結婚,如果你不結婚,那對不起,州官、縣官就要親自上門來督促你娶妻或嫁人了,甚至有官員還要強製執行,因為這事與他們的政績掛鉤,他們不敢不盡心盡力。
這道詔書也還有另外一層意思,就是男子和女子不需要等到二十歲和十五歲就可以結婚,它隻是指定了必須結婚的年齡上限,而沒有指定結婚年齡的下限。
為了做好表率,李世民二十七歲就嫁出去第一個女兒,不到三十歲就當外公。
比如說長樂公主李麗質就是在十歲時嫁給長孫衝的,再比如李世民的第十一女清河公主李敬嫁給盧國公程咬金之子程處亮的時候才九歲,還有李世民的第十九女李淑封蘭陵公主,嫁給竇懷悊的時候才八歲。
高陽公主嫁給房遺愛已經十五歲,這已經是李世民嫁出去的女兒之中的年紀相當大的一個了。
後來到了唐玄宗時期,朝廷又出了一道法令規定了男女結婚年齡,這道法令規定男子十五歲、女子十三歲就可以考慮結婚了。
可以把李世民和李隆基各自頒布結婚法令進行對比,在李世民時期,規定是男子二十、女子十五歲是必須要結婚,不結都不行,所以幾乎所有男女都是在這個年齡以下結的婚,規定了結婚年齡的上限,甚至很多人還是一個十歲以下的孩子就結婚了。
而李隆基的規定是男子十五歲、女子十三歲可以考慮結婚了,它規定了男女結婚的年齡的下限,而沒有規定上限,從這個時候開始,就再也沒有出現過隻有幾歲就結婚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男子過了十五,女子過了十三才結婚。
這時越王李貞抬著下巴看著房遺愛問道:“房遺愛,你見了本王和諸王及公主們為何不拜?你也太不懂規矩了吧?”
高陽公主一聽立即伸手揪住李貞的耳朵惡狠狠的教訓道:“臭小子,欠揍了是不是?”
房遺愛笑著示意高陽公主放開李貞,他笑著對李貞說道:“我還沒聽說過姐夫見了小舅子和姨妹子要行拜禮的,你們見過嗎?”
“那、那是普通人家,我們是皇家,本王是親王,你、你隻是一個將軍、隻是一個大臣之子!”李貞強撐著麵子叫道。
房遺愛笑道:“我是你姐夫,你若是期望我對你姐姐好一點,最好叫我一聲姐夫!”
李貞氣結:“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