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目前,顯然一切都對平煒極為不利。而他又提供不出來任何無罪的證據,也提供不出來人證,證明他在那個時間段裏,都在幹什麼,和誰在一起。
很快,郝嫣然在一家英國法律事務所的監督下,到一家醫院做了婦科檢查。又一份醫學證明書,用特快專遞寄到了。那頁紙還是證明郝嫣然的陰部有陳舊性損傷,處女膜陳舊性撕裂、破損。隨信件寄來的還有郝嫣然再次補充說明案發經過,突出表述她被強迫的經過。
肖芃以為這些東西未必能作為被采信的證據,但至少還是可以作為有參考價值的東西的。尤其是高副局長儼然一副跑前跑後的姿態,好像在幫助一名苦難中的刑警大隊長,實際上呢,真是在幫忙嗎?怎麼案件愈來愈變得嚴重了呢?
最後,平煒被市紀委聯合調查組“雙規”,成了通海市公安局被“雙規”的第一人。改革開放初期,凡是正科級以上幹部違法違紀,都需要先“雙規”審查,接著,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然後,案件移交到了市檢察院審理。
再後來,他被宣布逮捕,送至看守所羈押。
而郝昊的案件,也被重新調查和審理,由新的辦案刑警再次補充偵查、審核,報送檢察院。不久,郝昊再次被宣布逮捕,也再次被關押進了看守所。
曾經具體辦理過此案的刑警中隊長和檢察院批捕科人員,也因此被審查羈押,以受賄和徇私舞弊罪移送法院。
九泉之下的女大學生楊惠略感安慰了吧?隻是他們真的合夥幹下了這個案件嗎?有一點基本可以判定,平煒肯定在郝昊的輕判案件裏做過幫凶。平煒為何突然間性情大轉變?是抵禦不了郝嫣然的妖冶了呢,還是他真的強奸了她?
肖芃說什麼也不相信平煒會強暴郝嫣然。但是,對一個人的認知和事實、證據哪個更能讓法院采信?不言而喻啊。有人曾經在行刑前高喊:好人死在證人手裏呀!平煒是不是也遭遇了此種暗算呢?會不會是這幫人合夥整治平煒呢?肖芃的心裏,開始隱隱約約地不安,總覺得這裏麵很有點不對勁的地方。
平大隊可不是個軟骨頭的男人呀,怎會犯如此糊塗又低級的錯呢?真的是英雄難過美人關嗎?那天,在那個粵菜大酒店,如果肖芃再晚走些的話,如果肖芃隻管大膽地走進他們包間的話,或許一切都會化為烏有的,至少也是真相大白的。可惜,肖芃成為一個現場證人的機會,就這樣被狂飆的嫉妒心理作祟而錯過去了。肖芃很惋惜,當時幹嗎不去解圍平煒呢?女人的嫉妒心讓她最終沒能成為一名至關重要的證人。
結果,就造成了現在這樣的局麵,證據一邊倒,形成了一條平煒鐵定有罪的證據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