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1 / 1)

王為民糾結了兩天,最後還是不敢違背張廣才的意誌。他為了日後萬一有事時能減少點責任,叫來了王金山和沈建國,三人起草了一份“意向書”。

王為民還曾找過鄭留柱,要他也在意向書上簽個名,被鄭留柱一口回絕了。別看這個鄭留柱文化程度不高,當了個副廠長也不大管事,在這次兩種方案的競爭中,他始終沒有明確表態支持過哪一方。但是,對王為民遞到他麵前的草案,他在仔細看了以後態度堅定地說了一通話。

他是很認真地這麼對王為民說的:“老王,現在局裏還沒有確定的意見,我們廠裏是無權私自和誰簽什麼協議的。這字我不能簽。我勸你也不要這麼做,如果你一定要和‘廣發’公司簽個書麵的東西,我建議你寫得不要這麼詳細,可以含糊些。另外,你這份東西名稱叫‘草約’,還是不大妥當,如果要簽,頂多也就簽個‘意向書’,那樣今後不會有麻煩。”

王為民對鄭留柱的態度很惱火,但又不敢發泄出來。他也感覺到了自己這份東西實在不夠分量,能分擔責任的人又太少。他還想再找幾個人陪綁,卻再也想不出還能找誰。不過鄭留柱的話還是提醒了他,他將原先協議後用括號標注的“草約”兩字劃掉,另添了“意向書”三字。

他將這份意向書放到張廣才麵前的時候,安陽還沒有看全文,隻看了個標題,就大聲嗬斥起來:“王廠長,你這是寫的什麼東西?什麼‘意向書’?‘意向書’有什麼法律效力嗎?我對你說的時候講得很清楚,是要你代表廠裏和我們簽一個協議書!你是怎麼辦事的?”

張廣才拿起那幾頁紙,從頭至尾瀏覽了一遍,用力將它拍在了桌上。他開口了,聲音不高,但在王為民聽來,話音中卻好像夾著一絲絲的寒意:“老王,你也是走過南闖過北的人,也見識過世麵。現在你們廠的情況你很清楚,早晚都是完蛋,區別隻不過是怎麼個完蛋法罷了。在這個節骨眼上,你應該和我站在一邊,隻要我的公司好了,自然也少不了你那一份。

“現在我們兩個應該一起想辦法,讓你們的上級同意我們的收購。都到這時候了,你要是還在摳字眼,怕這怕那的,那就有點不夠意思了。”

他說到這裏,再次拿起那幾頁紙,快速地從頭到尾翻動了一遍,好像是特意留下一點時間,讓王為民好好思索一下。接著他又說:“這份東西你拿回去,重新寫一份,然後再拿過來給我簽字。關鍵是把意向書三字給去掉。你去吧,抓緊點,明天就拿過來!”

張廣才說話的聲音並不高,但是口氣中毫無商量的餘地,這讓王為民體會到了什麼叫做“頤指氣使”。他的心裏極不樂意,但卻不敢表示出來——他知道以前從張廣才那兒得到的那些好處,已經讓自己的節操和靈魂都賣給了對方。

第二天,王為民就將新擬好的協議放到了張廣才的桌上。他知道自己一旦邁出這一步,如果以後局裏決定和“廣發”公司簽約,那就沒事;但是如果不和“廣發”簽約,或者說簽約的時候局裏提出新的條件,和現在寫下來的條款差距太大,而張廣才又不同意新條款,那麼他就將會為今天的這幾張紙付出意想不到的代價。

他在重新謄寫過協議書以後,又和王金山、沈建國兩人商量了一陣。他們兩人也覺得不寫“意向書”的話,一旦局裏追究起來肯定有麻煩,最後實在想不出好主意,王為民就在協議書標題後麵,用括號加上了“初稿”兩個字。

協議書再次擺到了張廣才的麵前,他盯著“初稿”兩字看了一陣,總算沒有出聲,算是認可了。當王為民懷揣雙方簽字蓋章的“協議書初稿”離開的時候,他的心裏不知道是一種什麼味道。

他思來想去,覺得如果自己能夠得到張廣才承諾的那些好處,那即便丟掉廠長的位置,甚至離開這個廠都是值得的。最怕的是“春風”廠還沒有和“廣發”公司達成正式交易,自己就因這種非組織行為引來麻煩。一旦自己先丟了官,張廣才就會毫不猶豫地拋棄自己。如果是那樣,他就真的竹籃打水一場空了,不僅一場空,還可能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他決定再采取點措施,一定要讓夏天雨身敗名裂,讓他失去提出方案的資格。如果做不到這一點,他也要想辦法在夏天雨的方案上插上一足,把主動權拿到自己的手上。要想抵消今天和張廣才簽下的協議初稿的不利因素,最起碼他要和陶建章那邊同樣簽一份意向書之類的東西,讓兩邊平衡起來,這才能保證他到時候可以左右逢源,至少也可以自圓其說,可以自保。

他知道局工會的調查組就要回來了,決定馬上去找一下許邴良,讓他在底下再煽煽風,別讓炙烤夏天雨的火頭降下來——為了讓許邴良就範,這次看來得拿出點真金白銀了。

另外,還要盡快再和謝思宗約一下,大家再談談。他對這個倒還有點自信——他隻要主動提出簽協議,對方肯定會求之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