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人不相信,有人說:艾米寫,絕對不僅僅是寫一個故事,總是有個什麼更深刻的目的的。
這真是太恭維我了,我寫,就是因為黃顏要我寫,而且每到下午四點,就會有人等著看。於是我就寫,而且盡量寫長點。
我寫故事沒有什麼重大的目的,我不是一個深刻的人,也不想做一個深刻的人,更不想寫深刻的東西。我滿足於做一個淺薄的人,庸俗的人,吃飽了,喝足了,看點八卦東西,開幾個黃色玩笑,洗洗睡覺。
世界上有很多深刻的人,絕對不缺我一個。世界上有很多深刻的東西,一個人一生絕對看不完。我滿足於我的淺薄無知,油嘴滑舌,隻想嘻嘻哈哈過一生,而不想去問:“人為什麼活著”。對這個問題,我絕對是受黃顏的影響:人為什麼活著?生下來了,就活下去。THAT’SIT。
生命是一種體驗,可惜我隻能體驗我的人生,也就是說我一生隻能有一種體驗,那就是我自己的生命。所以我讀小說,從裏麵體驗別人的人生。我看別人寫的東西的時候,隻把它們當作某個人的一段生活經曆,如果碰巧跟我的經曆一樣,我就想:“哈,看見沒有,還有人跟我一樣傻”;如果跟我的經曆不一樣,我就想:“哇,世界上還有人是這樣活的?你嚇我喲。”。
但我懶得對人物作道德上的評判:“嗯,這個人物未婚先孕,是不對的”;“嗯,那個人物撒謊,是不道德的”。我以為我是“水”?我自己不是什麼道德典範,我也不關心故事人物的道德典範還是不典範。不過是一個故事,犯得上那麼較真嗎?
我看故事,一目十行,哪裏有時間和心思來想那麼多?如果想那麼多,這一生就看不了幾本書了。所以我看書是真正的“不求甚解”,看過了,知道故事情節了,別人問起來“看過某某書沒有?”,我可以理直氣壯地回答說“看過了”,就行了。
一旦有那麼一本書,我不得不仔細看,看了還要寫出我的見解,我就對它罵聲不絕,生怕把自己的腦筋想痛了,生怕把自己的思想搞深刻了。
我這樣說,並不是要左右你的閱讀習慣,叫你也跟我一樣做個淺薄庸俗粗枝大葉的讀者。我隻是告訴你,我就是這樣一個人,所以你不要指望我寫的東西會是深刻的,是能給你有所啟迪的。一句話:我隻想ENTERTAIN,不想ENLIGHTEN。
正因為是真實的東西,所以我寫的故事都是生活的個案,而不是生活的結晶,不能從中找出一些因果關係,用來概括整個生活或者人性。
有人直到現在仍然認為我寫這個係列是因為有人批評了我,我生氣了,所以出來反砸。如果你把這段時間的跟貼找出來看看,你就會發現,我寫以來,基本上沒有人“砸”過我,可能是大家被“利嘴飛星”反砸怕了,也可能是我已經樹立起光輝形像了,大家不敢隨便砸我了。不管是什麼原因,事實就是沒什麼跟貼是針對我的。
但如果你認為我寫這個係列是因為有人批評了我的朋友海倫,那你又搞錯了,因為海倫早已走出困境,你怎麼批評她都是馬後炮了。我寫這個係列,是因為有人想從我寫的故事裏找因果關係,並且試圖弄成真理性的東西,而這是令我非常頭疼的。
從我寫的故事裏找因果關係,得出以偏概全甚至完全背離的結論,並不是從才開始的。我一直在聲明我的觀點,隻不過沒寫成一個係列。
記得在寫的時候,當寫到艾米主動向艾倫示愛的時候,有的讀者因為知道艾倫後來是離開了艾米的,所以得出結論,說女孩就不應該主動追求男孩,因為男的都是有獵人心理的,他自己拚命追來的,他才重視,主動送上門來的,他就不當一回事了。
這也是艾米的媽媽拿來說服艾米不要去找艾倫的理論,可以說是起到了很大作用的,所以艾米後來一直很小心不要太主動,怕艾倫這位獵人會看輕她。
但是主動示愛和遭人拋棄之間有沒有必然的聯係呢?至少從艾米的故事來看並不是必然的,她的主動示愛並不是艾倫離開她的原因。
我的猜測:對艾倫這樣的人,你隻能采取主動,如果象JANE那樣,愛在心裏不說出來,就被艾米這樣的厚臉皮捷足先登了。
當然,如果你就此得出結論,說女孩就是應該主動,我又要不同意了。隻是艾米的故事,是一個具體的CASE,我們不能從一個故事中得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所以我那時就說了,如果我有了女兒,我不會籠統地告訴她該追求男人,還是坐等男人來追。我絕對不會因為我追了但失敗了,就叫我的女兒不追;我也不會因為我追了而且成功了,就叫我的女兒也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