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欲得麟兒(1 / 2)

可是,他有錢啊!

難道不能買通上級?

沈晏看了她一眼,又道:“豐城縣歸大同府管轄,今年新到任的大同府尹,名叫付正清!據說是位清正廉明的硬茬子,並不好糊弄。”

清正廉明?

這朝廷都已經買官賣爵了,居然還有清正廉明的好官?

鍾寧微微撇嘴,但她大概明白了。

哪怕是應對上級考核,呂大人也得想辦法給自己增加些政績,而這樁案子,或許可以順手為之!

可是,新的問題又出現了。

如果按名冊中所言,從盛京被拐賣而來的原身和沈宴兩人,是鍾家老太爺那兩口子得人授意才專門拐帶出京,那這案子若是鬧大,隻怕會打草驚蛇!

那個貴人究竟是誰還不清楚。

但可以確定的是,一定是盛京之中的上層人物。

並且極有可能,是那種動動嘴就能調動暗衛,屠了一整個村莊殺人滅口之人。

就算是為了全村人的生命安全考慮,也得想辦法先把他們兩人的信息給暫時遮掩過去。

具體真相,隻能等他們將來前往盛京,自己暗查即可!

現在,並不是挖掘真相的時機。

看那個縣令的本事,也不是像是能還他們清白的能人。

別到最後,他為了討好盛京貴人,再把他們給推出去。

鍾寧與沈晏對視一眼。

還是決定,先將冊子上被拐賣的人員名單騰抄一份,將文冊中關於貴人之事刪去,隻說兩人是被鍾家老兩口從盛京拐賣到這裏的。

不寫具體事宜,盛京那麼大,每年都有十幾個被拐賣的小孩,具體是哪一家,呂有謙也絕不會去花心思查!

當然,還是得多謄抄複製幾份,萬一狀紙遞上去,那狗官沒有反應,也不打算為民作主,那就將許家人所做的罪惡直接公布在大街小巷。

說幹就幹!

沈晏先謄抄出幾份複製稿。

然後跑到城郊貧寒之區,找到幾個落魄書生,請他們幫忙一起抄寫。

每成功抄寫完一份,便能得十文錢的報酬。

剛開始書生們隻以為自己找了一份可以兼職糊口的差事,可當聽到這是一份被拐賣十多年的人口販賣證據記錄之時,頓時變得義憤填膺。

這是何等的惡魔才會做出此等惡事?

誰人不知,一個孩子的失蹤,便能毀了一個家庭。

尤其如果本就家資有限,子嗣稀少。

書生們個個奮筆疾書,一分錢都不要,隻要能夠讓被人販子拐賣的人員早日回家,那就是對他們最大的報酬!

文人有正氣,天下可救!

鍾寧感歎著這個世界的文人傲骨,在未踏入官場之前,都是一心想要報國的有誌之士!

至少現在,他們是真心想要幫助那些孩子能夠重返家園!

而另一邊,沈晏通過買通街邊乞丐,打探到了知縣夫人的行走軌跡。

比如她每個月初五都要去城外青山之上的寒潭寺中上香。

比如她每隔半月都要去城中最大的珍寶閣驗收新品。

再比如,她急於求子,近來一直在請回春堂的老大夫上門診治,為她調養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