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遲疑了一下,然後慢慢拿起那枚戒指,抬起頭,他身穿黑色的長大衣,裏麵的襯衫也很筆挺,嘴角的笑容懶散悠閑。
她頓了一下,突然覺得有點胸悶氣短,出乎意料之外的狀況讓好不容易修複好的心髒再次超負荷運轉。
找了一圈的話,都用不上。最後她還是老老實實地坐下,把那句話,寫在書的扉頁。
一幅百合花下,是她清秀的一行字。
聽說你愛我,梁悅。
他的嘴角噙一縷若有若無的笑意,把書反轉過來,從她的指尖抽回簽字筆,在她的字下方,龍飛鳳舞地再簽一行。
是的,我愛你,鄭曦則。
梁悅再沒辦法控製住自己的情緒,猛然站起,從桌子後麵閃身,顧不得編輯的追喊,快步離去。
腳步很慌,心比腳步更慌。
他在身後迅速跟上。
衝出大門,梁悅猛然縮緊脖子,呼出大團的白霧,冷空氣嗆在嗓子裏,冰冷刺痛。
她回頭,上氣不接下氣地問:“鄭總,我不認為耍我是件很好玩的事。”
他泰然自若地站在那裏,從煙盒裏拿出一支煙,並沒有點燃,含了一下又拿下來。
他等她喘勻了,伸出手去,手掌張開,那枚溫暖的戒指還在原處等著她。
忽然,鄭曦則笑了出來,唇角上揚,弧度柔和,目光注視著她的手指說:“我一直在等你回來。”
“早知道我就不來了。”她說。
鄭曦則並不生氣,依然在原地笑容滿麵。
梁悅生氣,轉身背對著他,快步離開。
十步,二十步,身後沒有聲音。
梁悅硬硬地咬著牙。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走,為什麼生氣,甚至不知道到底要怎樣才能有個借口留下來。
她很努力地邁步,目標盡量鎖定在26路車站,繼續走下去,五十步以外她就可以假裝瀟灑地離開。
突然,麵前被人擋住,一個很可愛的小娃娃說:“姐姐,這本書是你掉的嗎?”
梁悅低頭,書皮上那碩大的幾個字就在眼前晃悠,小女孩兒怕她回憶不起來,特地將書翻開,鄭曦則那行龍飛鳳舞的字就在眼前。
是的,我愛你,鄭曦則。
她低頭不語,心中還在矛盾,那個小女孩兒咧開缺了三顆牙齒的嘴巴對她說:“那位叔叔說,讓我把這個交給你。”
梁悅接過書,被她的小手牽著回頭,不遠處,他深情地望著自己。
她等他的一句話,終於等到了。
其實她一直在給自己找個借口留下來,愛情當中,已經愛過還怎麼離開?看來隻能拿這個當借口了。
她甚至無力再挪動腳步,再次逃離他的視線。
《聽說你愛我》最後的結局說,她在等他重新給自己戴上戒指的那一天。
第一次,他給她戴上戒指,是在結婚那天。那天,陽光明媚,紫色花環下,他慢慢拿過素白色的戒指,她幾乎不敢動,隻能順著他的動作一同低頭,他的動作很輕,仿佛在給她一個重於生命的許諾,小心翼翼地,戴在她的手指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