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雲珠的ID,隨手搜了一下,就把雲珠以前發的帖子都搜了出來,全都是穿衣打扮方麵的雞毛蒜皮,但也擁有不少讀者,尤其是雲珠“奔”的那些蒙麵照,都毫無例外地受到誇獎,讚身材,讚衣裙,讚手袋,讚搭配,讚個不亦樂乎,難怪雲珠那麼喜歡到壇子裏“奔”。
不過他那時沒什麼心思注意她發的帖,隻覺得她花了太多時間在穿衣打扮上,卻沒好好準備托福考試。現在看到她發的那些貼,卻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雲珠的帖子隻發到她回國前,後麵就沒看到她那個ID發帖了,不知道是換了ID,還是離開了壇子。以雲珠的性格,應該不會徹底與網絡絕緣,買了新衣服新手袋,總會到網上來“奔”,隻不知道現在是在哪個壇子裏“奔”。
也許還是在這個壇子裏,隻不過換了ID。
他在壇子裏搜啊搜的,搜到了一些疑似雲珠的照片,但因為都把臉遮住了,沒法判斷是不是她。
令他震驚的,是居然搜到了有關他自己的帖子,全然不顧事實,把他說成一個為傍富婆一腳踢開困境中的女朋友的猥瑣男。
如果不是已經被閑言碎語千錘百煉過了,他肯定會憤怒得把電腦砸了。但即便看到的並不是什麼新鮮玩意,他仍然很生氣,都搞到網上去了?這不搞得全世界都知道了?
他看了看發帖人的ID,沒看出名堂來,是轉帖的,但沒說是從哪裏轉來的。
他到google裏去搜尋了一下該文的題目,發現還有幾個論壇也有,但都是轉帖,都沒說是從哪裏轉來的。
他忍無可忍,終於撕破臉皮,跑去找趙雲興師問罪:“這篇文章是不是你寫的?”
趙雲接過他手中的打印件,看了幾眼:“不是啊,怎麼了?”
“不是你還能是誰?有誰既認識我又認識雲珠?”
“認識你們倆的人多著呢!你看看這裏,說晏美玲的女兒在美國跳脫衣舞,這能是我寫的嗎?”
他仔細看了一下,的確有這麼一句,他先前光顧著為文章的主題生氣,沒去管這些細節性的東西。但他不甘心地問:“為什麼有這句就不是你寫的?”
“因為我知道她不是在跳脫衣舞,而且她在加拿大——”
他隻好道歉:“那是我搞錯了。”
這事他沒瞞著Grace,老老實實向她彙報了。
她把那篇文章看了幾遍,分析說:“這人好像還比較了解你和雲珠的情況。”
“所以我一看就覺得是趙雲寫的。”
“她不承認?”
“她說她知道雲珠在加拿大做富婆,怎麼會跑到美國跳脫衣舞?”
“八卦麼,還不是怎麼聳人聽聞就怎麼八,難道還講什麼實事求是?這裏麵不是事實的地方還少嗎?”
他覺得自己被趙雲騙了:“那肯定還是她寫的。”
“其實是不是她寫的也無所謂,你又不準備起訴誰,管它是誰寫的?”
“這種事可以起訴嗎?”
“當然可以起訴,寫這篇文章的人在公眾論壇捏造不實之詞損害你的名譽,那就是誹謗——”
“但我怎麼知道這是誰寫的呢?”
“如果你決心起訴這個人,可以讓法院下傳票,讓網站提供這個人的真實姓名。”
他想起自己也曾在幾個網站注冊,但從來沒用過自己的真實姓名:“如果這人注冊的時候——沒用真實姓名呢?”
“那也可以通過IP查出來。”
“但是雲珠以前認識一個搞電腦的人,叫Jack,她說他可以寫個程序,想用什麼IP發信,就用什麼IP發信。”
“發信和發帖應該有所不同——不過現在代理軟件多,可以隱藏發帖人的IP,查起來就要困難一點,但也不是完全沒辦法,就看值不值了——”
“什麼叫值不值?”
“你打官司也好,請人查IP也好,都是要花時間精力和金錢的。如果這篇文章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害不那麼嚴重,那你即使勝訴也得不到多少錢的賠償,這就看你怎麼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