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後,議事廳中,陸餘將寫好的稿子恭恭敬敬地遞給了主公。
“我看看。”亦是不動聲色地接過來,一張一張稿紙地閱讀,約莫過了一刻鍾,他的臉色才浮起一絲笑容,對陸餘道:“辛苦你了。”
“不,不算,辛辛苦。”
幹笑一聲:“你這些都寫的不錯,不過還需改一改。”
“請,請主公賜教。”
“第一,把這宋家、餘家、司徒家的良田具體多少畝都寫上具體地點,注明每處多少畝,讓世人看看他們的財富。其二,宋國實行的是人頭稅和田地稅,以及商稅法。他們幾家如此多的佃田,依仗子嗣士大夫的關係庇佑佃田,躲避賦稅,嘴裏喊著報效朝廷忠君忠國,結果卻在暗地裏偷稅漏稅。你不但要把事實寫出來,更要把他們為什麼來我衙門前鬧事的原因寫出來。”
續道:“所謂無利不起早,這幫人嘴上一套,實際上做一套。我欲推行丁田法和村田法造福萬民,自然會影響到這群佃田大戶的利益,他們來鬧事,也是基於這個原因。你要把其中因果關係寫清楚,讓世人洞悉他們的醜陋嘴臉。”
陸餘笑道:“是,隻隻怕他們狗,狗急跳牆。”
嗤笑一聲,不屑地道:“就怕他們不跳,我有的手段收拾他們。得罪一小部分人不可怕,得到大部分的支持才是王道。其三,你也要把丁田法、村田法和商法草案的司法原則介紹在民知報上,讓更多的人認同我們。多跟丁憂那邊商量,不要留下什麼缺漏。”
“是。”
創業初期,很多事沒有辦法盡善盡美,也隻能選擇扶持人口基數最大的工農商階級去打壓士大夫階級。
曆朝曆代都不會屠殺文人,他也不會主動對士大夫階級動刀槍,但不代表就拿他們沒辦法。
這幫人每家每戶都是佃田幾千畝,丫鬟妻妾成群,屁股底下沒一個幹淨的,想找到他們貪贓枉法的證據太容易了。不急著把刀兵架在他們脖子上,先發動群眾去批鬥批鬥。
宋朝實行“不立田製”“不抑兼並”的土地政策,對土地自由買賣和兼並持放任的態度,導致官僚利用職權大肆侵占土地,傷害了無數百姓的利益。
“勢官富姓,占田無限,兼並偽冒,習已成俗”,私有田的數量早已大大超過了官田,少者千畝,多者上萬畝良田。那蔡京、高俅之輩更是貪婪成性,手下不但有諸多商鋪產業,良田數量傳言有幾十萬畝。
由於田地買賣頻繁,就如同後世的“炒房”一般,房子不是用來住人的,而是用來炒出利潤的。田地也不是用來生產糧食作物,而是用來生錢的,也傷了國之根本。
實行的丁田法就是要改善這種私有田傷害國本的局麵,先把那些“偷田、漏田”沒有登記在案的土地依法拿回來,按照人頭五畝地均分下去。
每畝地產糧約莫在二、三石,同時也大幅度降低了征糧賦稅,取締苛捐雜稅,每畝隻征一鬥半一石等於十鬥。多產者,則按市價收回米倉存儲,極高農民的生活水平。
其次,村田法則是在丁田法基礎上進一步擴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把收繳上來的多餘私田承包給鄉村集體。以規模種田的模式,提高糧食產糧。
這時候限於農具的水平,每個農民隻能照顧到十畝地左右的田地,但集體種植下則能大大減少勞動力的浪費。
“兩田法”的實施必然會傷害到商人的土地利益,想籠絡住商人,打一棒自然要給甜棗的,於是就有了商法草案的出爐。
宋朝商稅分為兩種:過稅,每關值百抽二,是對行商抽的住稅,值百抽三,是對坐賈抽的。正稅之外,還有雜稅。
到了這個混亂的北宋末年,官吏們早已不按律法辦事,對商人大肆敲詐勒索,弄得怨言四起。在大名府時候,還算有點身份,卻也沒少被兵馬都監和知府王黼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