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清明念祖母(1 / 1)

俗話說,懶婆娘的裹腳,又臭又長。曾經在漫長的歲月裏,女人們每天都必須去對付這又臭又長的裹腳,以及裹殘了的小腳給她們的生活帶來的諸多不便;而在男人們,那裹腳下包藏的,不僅是美,還有規矩和臉麵。

婆婆是個大個子,那腳自然不會小,雖然裹過,仍穿35碼的鞋。因為腳大,婆婆和太沒少遭族人的嘲笑。一笑他們家窮,給女子連幅裹腳都買不起;二笑太不是稱職的母親,女兒腳大如拍耙(一種把泥土地麵拍平拍實的工具,狀如人腳),將來怎麼嫁人?過去娶媳婦,相親時男方家第一眼看的,不是臉,而是腳。女子再不好看再不能幹,隻要有一雙小小的腳,別人問起,總會得到一致的讚揚:“細腳小手,好啊!”如果腳大了,甚至沒有裹過,就會笑說:“唉!有什麼用啊,將來整屋不用借拍耙了。”女子的命運和家庭榮譽係於一腳,稍有點名望的家庭,都不會娶大腳女子。腳小,才能嫁得好。婆婆的裹腳布是一個同族的爺幫忙買的,他實在不能容忍婆婆每天光著她的天足將土地踩得咚咚響,讓他這個做爺的沒麵子。

每隔一段日子,婆婆就會仔細地修整一下她的腳,這是婆婆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從膝彎開始,一層層打開長達幾米的裹腳布,常年包裹在厚布下的小腿和腳,呈現出一種病態的白嫩。五個腳趾中,隻有大拇指完好,其餘四趾均從根部折斷,彎向腳底,四個腳趾已深深壓進腳掌,變成一個平麵,扒起變形的四個腳趾,可以看到腳掌上的四個深坑。這些腳趾受了這樣的摧殘與壓迫,卻沒有死去,一樣長出指甲和老繭,硌得婆婆走不了路。婆婆的腳捏在手裏極軟,上下搖動才發現,腳根與腳掌是斷裂的,相連的隻是筋和皮!想想這樣斷掌斷趾的腳,如果不靠布條纏緊、不用小鞋子固定,如何走得穩路?第一次看到婆婆的腳,特別恐怖,一絲涼意從我的天足升起,立馬就感受到了“全中國人民得解放”的好。

令人恐懼的“美麗”小腳,來自更令人恐怖的纏足之法。女孩長到六七歲,開始纏腳。腳趾捏到腳心,用裹腳布將腳一層層纏緊,每纏一層都用針密密地縫上,為了加固,也為防止孩子受不了時自己打開裹腳,腳纏好後,穿上特製的軟鞋子,這鞋子縫在裹腳布上,睡覺也穿著,再在軟鞋子外麵穿上硬底鞋。就這樣纏一下,小腳是不會成的,真正的功夫在手上。每天晚上,做母親的要給女兒捏腳,一邊捏一邊噴燒酒。必須將腳趾腳掌捏斷,而又不能急於求成,要慢慢捏,慢慢斷,這樣裹出來的腳才能達到尖軟小的效果。每次捏腳,裹腳的小女孩哭得肚腸寸斷,一雙嫩腳疼得鑽心、燒得像火,狠不得找個冰窟跳進去。做母親的這個時候往往狠了心,眼淚掉了千千行,手上的勁卻不肯鬆懈半分,隻說是為了女兒將來好。像婆婆這樣到了十多歲才裹腳的,遭的罪更大,骨頭斷不了,被逼著用力蹦跳,生生將健康的趾頭一個個弄斷了才罷休。裹腳的這一年,女孩子生活在無盡的傷痛和折磨中。

不知世事的女孩子,人生一開始便遭受了這樣慘烈的摧殘,哪裏還敢對父權夫權說什麼呢?她每走一步路,都會想到自己應該謹守的規矩。這是男人對女人的一次集體謀害。每次,婆婆嘶嘶地吸著氣用開水泡腳,夠著衰老的身體絞指甲和老繭,便開始了她的控訴:“都是你太爺害的人!”其實婆婆哪裏知道,她應該控訴的,首先是那個亡了國的叫李煜的家夥,如果不是他喜歡妃子窅娘纏著腳在金製的蓮花台上跳舞,女人們何許就不會受這一千多年的活罪,雖然他的詞好,亡了國也讓人頗為同情,想想女人們受的罪,他真活該亡了國。而她最應該控訴的是男權社會對女性的絕對統治和壓迫,對女性來說,曆史其實是不堪回首的,那裏沒有她們的位置。

如今小腳終於被革命掉了,但狀如“裹腳”的“時尚”行為並沒有結束,比如豐乳墊臀、削臉隆鼻之類,這完全是女人們自找的,怪不著別人了。腳不纏好就走不了路,婆婆常常念叨的,是一副好的裹腳布,每次泡腳我都蹲在木盆邊許諾,長大了一定要給她買最好的。如果活到現在,婆婆94歲了,我真的不知道該到哪裏去給她買這玩意兒呢。

這個清明節,想起來的竟是祖母和她的小腳。

2007年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