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 1 一條線索的推理(2 / 2)

“但是,”方城警官說,“由於案發當時,公司裏的人都在各自分別的辦公室裏沒有出來,再加上由於他們所說為了保持安靜的工作環境而裝了隔音效果很好的牆,所以彼此都不能證明誰出來過,誰沒有出來過,他們所有人都沒有不在場證明。”

“都沒有不在場證明啊……”

“啊!”方城警官像是突然想起來一樣,“都忘了說明案件了,被害者是公司的總裁陳音……”他打開一扇門,裏麵有許多警察正在調查,陳音的屍體還已經被被運走了。方城拿出現場照片,從上麵可以看到,陳音是個身材非常標準的女子,相貌也很出眾,不過她倒在地上的樣子隻會讓人感到恐怖。

“死因是被鈍器擊死,凶器是辦公室裏的花瓶,法醫還在她的胃裏發現了安眠藥的成分……”

這時候,A突然阻止了方城,“到這裏就可以了。”

“可是,您還沒有檢查過現場,也還沒有詢問過口供吧?”

“不需要可是,這一條線索就夠用了。”A轉頭向六位嫌疑人,“死者平時沒有服用安眠藥的習慣吧?”

“沒有。”公司裏的那四個人都搖搖頭。

“這就可以了。”A說,“一條線索就足夠了,我已經知道凶手是誰了。”

“一條線索就可以知道凶手?”方城警官感到不可思議。

“從這條線索就可以推斷出很多了。”A說,“首先是凶器,凶器是現場的花瓶。會選擇現場的東西作為凶器,隻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計劃的,臨時產生殺意的犯罪。”

“不過,那是不可能的,”A說,“臨時產生殺意的話,絕對不可能實現給死者下安眠藥。”

“所以,凶手是有計劃性的殺人。如果是這種情況下使用現場的東西做凶器的話,犯人可能是考慮到自己準備凶器的話不好處理,一旦處理不好,就會成為指證自己是凶手的證據。所以選擇現場的東西作為凶器,可以丟在現場,完全不必擔心露出馬腳。”

“可是,”A伸出一隻手指,“如果這樣的話,凶手就必須具備一個條件,那就是——凶手必須熟悉現場的情況。知道有花瓶可以用來作為凶器。”

“因此,無意中到這裏的楊思鳴和來送快遞的石比就可以排除了。”

“然後問題又來了。”A說,“既然這裏的隔音條件這麼好,即使發生打鬥的聲音外麵也聽不見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凶手為什麼還要冒險下安眠藥呢?”

“要知道,下安眠藥,等於給了警方多一條路可查,隻要查出誰下的安眠藥,就可以確定凶手,這是很危險的。”A說,“這樣的情況下,凶手還冒險下安眠藥就隻有一個可能——他(她)不得不下!”

“不得不下的原因隻有一個,”A說,“因為凶手清楚自己打不過死者。”他彎下腰,用他那深邃的眼睛盯著薑玲玲,“我說得對不對啊?小妹妹?”

薑玲玲得臉色瞬間變得蒼白,然後低下頭哭了起來。

“至於證據什麼的。”A轉身就往外走,“那是你們警察的工作。方城警官,不要太懶哦,有時候也要動一動腦子的。”

城市的某個角落。

“啊,A先生,你回來了。”

“助手,你現在就給警局打個電話,就說我A要辭去特聘偵探的職務。”

“A先生,這是為什麼?”

“因為累了唄,”A躺在沙發上,“由於我的存在,那些警察都變懶了,這點小案件都要叫我出動。”

“而且……”A坐了起來,雙手抱著頭,“我現在必須騰出精力來,專心對付這個犯罪界的皇帝——殺手死神了。”

A的桌子上放著一張報紙:“殺手死神再度發威,警方無能為力。”

“一個人,居然能做到這種程度……”A說,“每次殺人都事先發布預告,然後在重重包圍中成功殺死目標。從來未現過身,仿佛有特殊能力一般,習慣對目標用一刀割斷喉嚨的方法殺害,幹脆利落,不留痕跡……這樣的家夥,才是我的目標啊……不然我也不會大老遠地趕到Q市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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