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的。
雙方記住對方的生日也是應該的。父母應該記著子女的生日,子女也應該記著父母的生日;朋友雙方,也都應該將對方的生日了解清楚,牢記心頭。如果說,了解並記住對方的生日是一種責任和義務,那麼這種責任和義務就不應該隻由其中一方單獨承擔。這是因為,“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
同學們可以仔細思量一下,應該記住的一個人的生日,自己卻忘記了,這樣會給對方帶來多麼大的傷害嗎?倘若自己的生日被別人忽視,得不到朋友的重視,自己會不會傷心呢?這是因為,誕生,就是來到這個世界,是人生的第一個值得紀念的大事。在一般情況下,如果同學們與某個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的話,而且真的非常關心、愛護或尊重他的話,那麼我們完全應該知道他的生日並且牢記於心;否則這種關係就會大打折扣,甚至導致一些始料不及的後果。
可是我們不無遺憾地發現,這種責任和義務隻由一方單獨承擔的情況在生活中並不少見,而且在有些人看來(至少在他的潛意識中),這種責任和義務似乎隻應該由對方單獨承擔。而這些情況,在我們青少年學生中顯得特別突出。曾經有個電視台對40多名中學生進行采訪,結果發現這些人中絕大多數不知道別人的生日,甚至連父母的生日都不知道。
記住他人的生日,學會關愛那些關心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