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品作為友好的象征物,其意義並不在禮品本身,而在於通過禮品所傳遞的友好情意,這是饋贈禮節的一個基本思想,真所謂“千裏送鵝毛,禮輕情意重”。尤其是同學們交際活動中的饋贈,更是以其象征性來傳達自己的情意。禮不在貴重,而貴在適時、適宜,貴在真誠。因此選擇禮品時,應挑選價廉物美,具有一定紀念意義,或具有某些藝術價值,或為受禮人所喜歡的小藝術品,如紀念品、書籍、畫冊等。那些把“各大百貨商店均有出售”的商品當做禮品,意義相應就小了。另外,選擇禮品的價值要“得體”。並非是價值越昂貴的禮品所表達的送禮者的情意越深厚。所謂“得體”:
其一是指送禮的價值要與送禮的性質相適合。若遇同學蒙受不幸和災難時,則可考慮多送一些,以表示幫助的誠意。
其二是指要與受禮者的經濟狀況相適合。中國人曆來有“禮尚往來”的習俗,若受禮者經濟能力有限,當接到一份過於貴重的禮品時,其心理負擔一定會大於受禮時的喜悅。尤其當時你有求於對方的時候,昂貴的厚禮不但加重了對方接受這份禮品的心理壓力,也失去了平等交流的意義。
其三是要與自己的經濟能力相適合,不必勉為其難,更不應互相攀比。況且友誼之深淺和親情之濃談並不體現在禮物的輕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