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詞義方麵的異同:
“作”有多種意思和用法。《說文》:“作,起也”,從“人”從“乍”,是個形聲字。“作”的意思是“起身”、“起來”,如《論語·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鼓瑟希,鏗爾,舍瑟而作,對曰”。引申為“發出”,如《口技》:“百千齊作”,意為千百種(聲音)同時發生,又如《促織》:“蟲暴怒,直奔,遂相騰擊,振奮作聲”。又引申為“振作”,如《曹劌論戰》:“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又引申為“發難”、“起事”,如《過秦論》:“一夫作難而七廟隳”。又引申為“製造”、“製作”,如《張衡傳》:“遂乃研核陰陽,妙盡璿璣之正,作渾天儀”,《活板》:“常作二鐵板,一板印刷,一板已自布字”。又引申為“創作”、“寫作”,如《張衡傳》:“衡乃擬班固《兩都》作‘二京賦’,因以諷諫”,《師說》:“餘嘉其能行古道,作《師說》以貽之”,今日流行的“作文”、“作家”的“作”就是此意。又引申為“勞作”、“勞動”,如《桃花源記》:“其中往來種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孔雀東南飛》:“晝夜勤作息,伶俜縈苦辛”。總之,“作”的使用範圍極廣、構詞能力很強,可根據具體語言環境譯成相應的現代詞。
“做”在下列意義上與“作”相通:表“從事某種工作或活動”,如《明湖居聽書》:“看來都是做生意的”,“做生意的”也可說“作生意的”。表“充當”,如《範進中舉》:“雖然是我女婿,如今卻做了老爺,就是天上的星宿”,“做了老爺”,也可說“作了老爺”。表“寫作”,如“做文章”也即“作文”。這些“做”字大部分出現在明清之際語體化了的話本小說裏,或出現在口語裏。所以可以這樣說,在文言詞語中用“作”,在白話詞語中用“做”。前者如“作伐”、“作主”、“作活”、“作文”、“作繭自縛”,後者如“做媒”、“做主”、“做活”、“做文章”、“做繭”。
從語法、詞法的角度看,在並列結構的雙音合成詞中,一般用“作”,如“作息”、“作為”、“製作”、“耕作”、“操作”、“勞作”、“創作”、“著作”等等。在動賓結構的雙音合成詞中,“作”字多帶較抽象的名詞賓語,如“作惡”、“作廢”;“做”字多帶較具體的名詞賓語,如“做壽”、“做東”等。
在實際應用時,有時有些交叉,但一般說來,該用“做”的地方偶而用“作”,也不能算錯;但該用“作”的地方,則不能用“做”。
“做”,還有一種用法,即用於假使口氣,意為“使”,如秦觀《江城子》詞:“便做春江都是淚,流不盡,許多愁”。這種意思是“作”所沒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