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最愛王尼瑪(1 / 1)

“美麗的天使在遠方召喚你,勇敢的少年啊快去創造奇跡。。”

迎著夏天清晨的微風,少女被風吹動的短發帶著陣陣清香,眉目帶笑,嘴裏哼著小曲兒,胯下騎著一輛銀色的摩托車,身後還馱著個金發碧眼的少年。

方清輝一如往昔,一件白色T恤,一條黑色運動褲。

可麵前騎著摩托車的這條女漢子卻和他一樣的裝備,牌子都是同一個。

這個姑娘就是方清輝某天在吃麻辣燙時候遇到的那位,自從那天之後,他們就成了好基友。

到達了目的地,瞻仰了一下那宏偉的校門,二人便下了車,把車子停在了車棚。臨走前,方清輝明顯的在那摩托車上看見了一個很可疑的大大的“銀”字。

霸氣總裁王尼瑪新書簽售在這所高中舉行,所以即使已經放了暑假,這裏依舊人聲鼎沸。

說起王尼瑪,他是國際知名脫口秀主持人,深得觀眾喜愛,而且稱得上老少鹹宜。

方清輝一路上遇到了不少同學和熟人,麵對他身邊有個樣貌周正的姑娘親熱的挽上他的手臂,大家都是一副見慣不怪的樣子,反倒是如果下次見到他,他身邊的姑娘重了樣兒,那便是天下稀奇事。

對此,方清輝覺得很冤枉,他其實初戀還留著呢好麼。

排著長長的隊伍,沈佳期遞給無聊的方清輝一顆泡泡糖,自己則吹了個大大的泡泡。

泡泡破了,沈佳期兩眼放光,往前一指:“看,我男神!”

那是一個珠圓玉潤的身影,方清輝微笑:“國民男神唐馬儒。”

沈佳期看到唐馬儒身邊站了一群粉絲,失望的歎了口氣:“我男神身邊站的人比王尼瑪還多,小方子你居然喜歡王尼瑪,他哪有我家男神萌啊,害得本大爺站錯了隊。”

“我沒要你非得陪我站在這裏,要找你男神趕緊去啊。”

沈佳期踮起腳往前看了看,還有十幾個到他們,又瞧了瞧那邊,密密麻麻的人——

“我們是好麗友啊,本大爺是那種讓小夥伴孤獨站隊的人麼?”

“是。”

突然感到肚子裏波濤洶湧,方清輝溫柔的揉了揉站在前麵的沈佳期的腦袋:“乖乖排隊,我去個廁所。”

然後,他一派從容優雅的離開了小禮堂。

當然,下一秒就不顧形象的一路狂奔到衛生間。

望著那仿佛一拳就可以擊倒的隔擋板,銀發大叔無助的揉了揉滿頭的自然卷,默默地吐槽著天朝學校的勤儉節約。

嘛,崇尚節儉是傳統習俗嘛,是好事。

在日本,也很推崇天朝的儒家思想,文化講究包容開放,可以起到維係民族的作用。

大叔無奈的看了一眼已經蹲麻了的腿,突然很想咆哮:“尼瑪啊,有必要摳到連放手紙的地方都沒有嗎!”

大叔老淚縱橫,此情此景,似曾相識。

猶記當年,他毅然決然的拿起錢包裏的紙幣解決了一切問題,想想當時還有點兒小機智呢~

可今時不同往昔,大叔無奈的看了看錢包。

嘛,王子餅幹裏麵沒有王子,老婆餅裏沒有老婆,所以,錢包裏麵沒有錢,很正常。

其實遇到這種情況,正常人類都會想到打個電話給小夥伴兒讓他送手紙,再不濟,沒有小夥伴就隨便打一個人工服務台求助也是極好的。

什麼,你說大叔不是正常人?他當然是正常人。隻是,在你打算用手機求助的時候,首先你要有一個手機。

說多了都是淚。

大叔不死心的俯下身子,從擋板的縫隙間看見了一雙運動鞋。

大叔很激動,大叔想大叫。

於是大叔難得露出了一副羞澀的表情,輕輕地敲了敲擋板:“有人嗎?”

明知故問,是種禮貌,禮貌。

“你好。”

聽到了友好的回答,於是自然卷大叔歡快又不是禮貌的問:“你有手紙嗎?”

隔壁進行了“尼瑪我要是有紙早出去了”的吐槽之後,謙和有禮的回答:“沒有。”

沉默。

寂靜的沉默。

大叔很悲傷,大叔很絕望。

大概是忍受不了這樣的寂靜,大叔決定先構建一下戰友情誼。

“咳,那個。。”

那頭傳來智能手機打字的聲音。

“我發了救援短信,放心吧。”

銀發自然卷大受感動:“呐,真是太感謝你了。。作為回禮,我就用我的名字報答你好了。”

擋板那頭:( ̄。 ̄)

“阪田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