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飯館門口的紅燈籠底下,那個黑了半邊臉的女人遞過來一個盒子。
——這是什麼?
——給你的。
——給我的?
——手機。
——手機?不可能吧,你買了手機?
當時手機還是很金貴的東西,不是什麼人隨隨便便都能買得起的。林適一接過盒子,另一隻手卻按到女人臉上,輕輕撫著問:“你這是怎麼啦?誰欺負你了?”
皮草格格用力抓住林適一伸過來的那隻手,哭得“嗚嗚”的。那天他們就此在黑夜裏消失,害得其他幾個同伴等了一哥大半夜,還以為他會再回來喝酒,可是沒有,他像一陣風似的不知去向。
林適一有了一支手機。這在他個人的曆史上非常重要。手機是一樣劃時代的東西,在此之前他還經曆過“考大學熱”、“大學生戀愛熱”、“交際舞熱”、“出國熱”、“組合櫃熱”、“尋呼機熱”,等等,一波一波的風潮他全都趕上了,他就像那個時代的標簽人物,那麼典型,那麼鮮明,並且永遠站在潮頭,領風氣之先。
他是女人矚目的焦點,並且對異性充滿興趣。他浪漫但不下流,他雖用情不專,但每一段戀情似乎都有他的理由。女人們愛他,都會不惜代價,就像皮草格格這樣,為了一部手機願意為一哥出賣自己。一哥也知道是怎麼回事,並不多問什麼,而是小心嗬護格格臉上的傷,讓她以後走路小心點,別再碰傷自己。
這話讓皮草格格感動得熱淚盈眶。那天他們又回到鐵道邊的那間小屋裏,一隻鐵皮風扇慢悠悠地轉動著,天氣在熱風的攪動下顯得越發炎熱。他們脫光了衣服躺在床上,很安靜,並沒有別的動作,隻是偶爾說說話。
“熱得像狗一樣。”皮草格格說,“在你麵前我早就不是什麼格格了,而是一條狗。”
“哎,你牆上掛的那些‘吊死鬼’怎麼不見了?”
“你不是害怕嗎?”
“我現在不怕了。”
“我怕她們傷害你。她們都是一些吊死的精靈,說不定什麼時候,會跑出來吸你的陽氣。”
“嘁,那些都是你虛構出來的,哪有你說的那麼可怕,我就不相信這輩子誰還能害我?我是一哥我怕誰?我這輩子有一千種死的可能,但最不可能的就是上吊。”
這天夜裏,林適一睡在皮草格格的小屋裏,他做了一個奇怪的夢,夢見格格的裸體騰空而起,她睡在半空中,就像一種魔術,沒有任何支撐物她竟也不會掉下來。林適一望著她,覺得非常害怕,他聽到有個女人用低沉沙啞的嗓音對他說:“這個女人實際上已經死過一次了,這次是她的第二次生命。”
“難道說她是一個死人?”
“是的。”
“這麼說……我在跟一具屍體睡覺?”
“是的。你摸摸她的手就知道了。冷若冰霜的手,沒有一點溫度的。”
林適一伸手一摸,那手果然是涼的。扭頭一看卻是空脫的一隻手——她身體懸在高處,手卻在下麵,她和她的手身分兩處,林適一嚇得身體一掙,醒來了。
林適一張開眼,身邊的床鋪卻是空的,那個女人到什麼地方去了,他不知道。他緊張地四處張望著,還是沒有看到格格的影子。“格格!格格!”他叫了兩聲,沒人答應,他把白色毛巾被蓋在臉上,以逃避心裏的恐懼。
第二天早上,一哥問格格夜裏到什麼地方去了,格格說:“我一覺睡到天亮啊,到什麼地方去了,你開什麼玩笑啊?”一哥倒吸一口涼氣,他覺得這個女人實在是太可怕了,她會隨時隨地地消失,又會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現,她是幽靈,是鬼魂,還是真人……一想到這兒,一哥開始不動聲色地穿衣服,他把襯衫鈕扣一粒一粒地係好,身邊的皮草格格又一顆一顆地幫他解開,他再係,她再解,就像一場拉鋸戰,比得是耐心而不是別的什麼。
最後,皮草格格伏在一哥敞開的胸口上哭起來。
她說:“說到底,你還是不喜歡我!”
一哥皺了皺眉頭,有些厭惡地推開她的身子。她的臉還有被人打過的痕跡,她變得有點兒醜。一哥心裏也清楚,皮草格格用的這一招叫做“苦肉計”,她想用略帶自虐行徑來打動他,可惜林適一越來越討厭她玩的這一套了,手機他收下了,“苦肉計”卻拒之門外,堅決地不要。
林適一推門出來,才想起那個會來。那是一星期前報社主任就通知他去開的一個全國性的文學會議“青創會”,“青創會”要隔好幾年才能開一次,會上“文學明星”雲集,據說外地的作者要打破腦袋才能來北京。
林適一當然知道他在這個會上的出現將意味著什麼,他是明星中的明星,女人們肯為他打破腦袋的那種。他伸手在路邊攔了一輛車,口袋裏的手機恰好在這時“叮叮當當”地響起,他穩穩地坐進去,“喂”了一聲,感覺好像這世界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