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 最後的真相(1 / 2)

“有個女孩子在唱歌跳舞,給我端酒杯敬酒。”他攤手:“女士主動敬酒,他們又說一定要幹杯。”

“你的身體不能喝酒吧!”

“一點點沒事,你們這裏的酒不算烈。”他歎了口氣,轉身靠到了欄杆上,笑著說:“聽說你們這裏好冷,結果我不小心穿多了,現在好熱。”

“沒錯啊,現在冬天才剛剛開始,還沒到冷的時候呢。”

他想了想,問:“最冷時候多少度?”

“零下二十五吧。”

盛華銘縮起脖子,道:“好冷。”

我不由笑了出來:“你旅行其實去H市比較好,那邊有很多曆史遺跡,這個是移民城市,沒什麼太好的風景。”

“下周去。”他看著我,說:“昨天有聽過你在慈善活動的演講,蠻感人的。”

我點頭:“我是想自己老了以後,萬一枯骨伶仃,沒人搭理,一想到這個就覺得設身處地,好理解他們。”

他斂起笑容,歎了口氣:“你有我哥,也有孩子,不會孤苦伶仃。”

我笑了笑,沒說話。

盛華延不要我,公司也不知道怎麼辦,看來還是要找機會把股份給他,讓他折現給我。

人果然是慢慢變化的,上次離婚,我其實是抱著淨身出戶的打算,覺得一切可以重頭來過。

而這次跟他分手,大概是因為太恨這件事,我恨不得讓他一分錢也沒有,隻是華盛總不能破產。

想著這些,我就笑不起來了,臉色大概很恐怖,堪稱陰雲密布。

盛華銘一向比較敏銳,看了看我,問:“跟我哥出事了嗎?”

我搖頭:“不算什麼事。”

“那就好。”他提起盛華延時,表情也不好,沉默了一會兒,又問我:“昨天在酒店看到了你的演唱會轉播,你台風很棒啊,而且走音很少。”

大部分歌手在錄音跟演唱時其實都有些區別,硬性因素很多,嗓子的狀態,舞台設備,歌手的身體狀況等等都有。

所以我特別佩服Lou,因為像我這樣,站在舞台中間,握著話筒,唱個三小時都會渾身濕淋淋,更別提載歌載舞。

而Lou的返場次數之多令人咂舌,而他走音幾乎少的可憐。

聊唱歌我還是很開心的,便問他:“明天有一場,四小時的,要不要去看現場,給你VIP?”

“四小時?”盛華銘驚叫道:“四小時你嗓子會唱壞的,三線城市票價低,規模也不會大,經紀人沒有給你談成兩小時嗎?”

“有啊,但畢竟是家鄉嘛。”我解釋:“剛主辦方這邊跟我提了,說演唱會站票都賣完了,好多人專程到別的城市來看,還有什麼本地富商啊,領導啊也來看,希望延長一些。我就說我可以四小時,正好唱到十二點。”

“你自己提的四小時?”盛華銘露出熟悉的說教來:“嗓子就是生命,巡回演唱會本來就非常耗費嗓子,況且你生過孩子沒多久吧?即使對家鄉有情誼,三小時也足夠了。”

“沒事,站著唱唱歌而已。”我對他開玩笑:“這都怪你給我寫了太多歌了,四小時也唱不完。”

他看著我,沒有講話。

我依然笑著問他:“接下來就打算一直旅行嗎?”

“試試看能不能做個旅行作家。”他不在笑了,樣子有點難看:“心靈雞湯那種。”

“蠻好的。”

又是一陣沉默。

我酒勁散了,正要開口告別,突然聽到他問:“真的跟我哥出事了?”

我搖頭:“沒有。”

“笑中有淚,很明顯了。”他歎了口氣,說:“願意跟我說說嗎?至少為了明天有個好狀態,免得在演唱會現場哭鼻子。”

盛華銘已經知道我們太多秘密了,似乎多一件也不多。

我承認憋著很難受,裝開心很難受,我做不到,肩膀不由自主得耷拉下來,說:“他要跟我分手。”

盛華銘頓時瞪大眼睛:“怎麼可能?”

“說他不愛我了,愛上了別人。”我苦笑:“我也很意外啊,蘇先生幫我查,查到也是。他想叫我為了孩子忍下來,可是我怎麼忍?他也根本不要我忍,把錢啊所有東西全都給我了,無論如何隻要分手。”

盛華銘愣住了,許久,才說:“不可能的,他不會這樣。”

“親口說的,我連那個女人的資料都知道。”

“真的不可能,他為了你謀殺我媽媽,謀殺我爺爺,這才過去多久,就要跟你分手?那孩子他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