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寶晚上愛哭鬧,會很吵。不過,她昨晚實在太累了,隻隱約聽到招寶的哭聲,時有,時不有的,她也就懶得睜眼。

傅之曜卻一把捉住她使壞的手,神色凝重:“阿璃,辛苦了。”

沈琉璃眨眨眼:“?”

第111章 (捉蟲)

在明城暫住的這幾天, 遠離狼煙戰火,倒也閑適自在,不必手染鮮血, 不必糾結每攻下一城該如何安置百姓, 雖然他也無心安置這些最無辜的受害者。

這種有妻相伴、有子承歡的日子極具煙火氣息,雖然孩子太小, 總是狀況百出,但也僅限於吃喝拉撒而已, 家中奴仆眾多, 又有柳氏坐鎮, 對於沈琉璃和傅之曜這種新手父母來說, 倒也不至於手忙腳亂。

然後,傅之曜便發現沈琉璃才是慣會偷懶的, 隻要不是事必躬親,照看孩子實則輕鬆,半點不累人, 她隻負責白日裏給招寶喂奶,晚間根本不喂, 拉和撒更不會管, 這些小事自有婆子丫鬟料理, 閑暇時間陪招寶玩, 哄哄招寶足以。

招寶的一應需求, 需要什麼, 該置辦什麼, 都是柳氏替她操持,輕鬆得很。

沈琉璃振振有詞:“生養孩子是一件極其耗費精力的事,生孩子一年便熬過去了, 可將孩子養大卻是十幾年的事。若樣樣都撲在招寶身上,三兩年就將自己熬成了黃臉婆,我可是要貌美如花的。”

沈琉璃想的很通透,教養孩子是大事,馬虎不得。像她爹就不會教孩子,她上頭有三個哥哥,就沈安相對出息些,二哥和三哥便不成器,一個紈絝,一個卑懦,府中兩個女兒,不是她自黑,若不是自己有所頓悟,就她和沈珍珠,一個跋扈恣睢,一個惺惺作態,反正都不算啥好鳥。

總之,沈茂這個父親當得挺失敗,就沒教出特別優秀的孩子。

日後,她便負責養,隻管招寶的吃穿用度,陪他玩,至於教這方麵,全權交由傅之曜負責。費心教導,最是傷神,她還是選個相對輕鬆點兒的。

不過,以傅之曜的性子,萬一將招寶教成了小暴君呢。

管他,就算是小暴君,可傅之曜的聰明程度非她能比擬,至少占了聰明,總好過腦子隨她吧。

人嘛,就要想得開。

既要貌美如花,沈琉璃悲催地發現自己的胭脂水粉快用完了,當即便拖著傅之曜去逛街買東西,剛跨出門,又折返回來拿了個鬥笠給傅之曜戴上,他那張禍水臉太有辨識度,而自己也戴了麵紗,掩麵而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