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篇
7.1現金管理概述一、什麼是現金?
會計範疇的現金又稱庫存現金,是指存放在企業並由出納人員保管的現鈔,包括庫存的人民幣和各種外幣。現金是流動性最大的一種貨幣資金,它可以隨時用以購買所需物資,支付日常零星開支、償還債務等。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依國際慣例解釋,“現金”是指隨時可作為流通與支付手段的票證,不論是法定貨幣或信用票據,隻要具有購買或支付能力,均可視為現金。所以,現金從理論上講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狹義現金是指企業所擁有的硬幣、紙幣,即由企業出納員保管作為零星業務開支之用的庫存現款。
廣義現金包括庫存現款和視同現金的各種銀行存款、流通證券等。
我們這裏指的是狹義的現金。
二、現金管理有哪些原則?
1.收付合法原則
收付合法原則,是指各單位在收付現金時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章製度的規定……這裏所說的合法有兩層涵義:一是現金的來源和使用必須合法;二是現金收付必須在合法的範圍內進行。
2.錢賬分管原則
錢賬分管原則,即管錢的不管賬,管賬的不管錢。它指經管現金的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工作、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經營收入、支出、債權債務登記工作的會計人員,不得兼管出納賬登記工作、現金的收付工作和現金的保管工作。
為保護現金的安全,會計工作崗位要有明確的分工,在財會部門內部建立相互製約和監督機製,這樣便於相互核對賬目,防止貪汙盜竊和錯賬差款的發生。
3.收付兩清原則
為避免在現金收付過程中發生差錯,防止收付發生長款、短款,現金收付時要做到複核,不論工作多忙、金額大小或對象熟生,出納人員對收付的現金都要進行複核或由另外一名會計人員複核,切實做到現金收付不出差錯;要做到收付款當麵點清,對來財會部門取交現金的人員,要督促他們當麵點清,如有差錯當麵解決,以保證收付兩清。
4.日清月結原則
日清月結是出納員辦理現金出納工作的基本原則和要求,也是避免長款和短款的重要措施。
所謂日清月結,就是出納員辦理現金出納業務,必須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結賬。即對每天發生的現金收付業務,要記入現金日記賬,結出每天的庫存現金餘額,並把賬麵現金餘額與實際庫存現金餘額核對,保證賬實相符。現金日記賬每月至少結一次賬,業務多的可10天或半月定期結一次賬,並與其他有關賬麵核對,看賬賬是否相符。
三、現金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國家為了加強對現金結算的管理,1988年9月12日由國務院頒布了《現金管理暫行條例》,1988年9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了我國財務單位辦理現金結算的基本要求。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現金管理的主管部門,各級人民銀行履行金融主管機關的職責,負責對開戶銀行的現金管理進行監督和稽核,各開戶銀行負責對開戶單位的現金收支和使用範圍進行具體的監督管理。具體的管理要求如下:1.現金管理“八不準”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開戶單位對現金管理必須遵守“八不準”,具體包括:
八不準
(1)不準用不符合財務製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2)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3)不準單位間相互借用現金,擾亂市場經濟秩序。
(4)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逃避國家金融監管……
(5)不準將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儲蓄名義存入銀行。
(6)不準保留賬外公款(即小金庫)。
(7)不準發行變相貨幣;不準以任何內部票據代替人民幣在社會上流通。
(8)未經批準坐支或者未按開戶銀行核定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開戶單位如有違反現金管理“八不準”的情況之一的,開戶銀行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有權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罰款。
2.現金支付範圍
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可以在下列範圍內支付現金。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