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這是鄭峰和李雲帆最擔心的,一旦和張小鬆父母接觸,勢必會驚動張小鬆及其同夥,案子的偵破工作很難再繼續進行下去。
第四,這也是最要命的事情,到目前為止,同誌們的手上還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張小鬆和胡羽化的遇害案、汪鵬程的失蹤案有關,更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張小鬆和“72。12。8”失竊案有關。
沒有事實和證據的分析是無法形成結論的。
在得知警方已經盯上自己以後,張小鬆可能有兩種選擇:
第一種選擇是想方設法掩蓋或者消滅犯罪證據,和自己的同夥商量對策,因為,他們不想坐以待斃,警方之所以盯上他們,這就說明他們已經露出了馬腳,說明他們有疏漏之處,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分子不會被動地等待,事實證明,凶手一直在做掩蓋和消滅證據的工作。
第二種選擇是鄭峰最擔心的,而這種選擇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他們從此蟄伏不動,以靜製動,靜觀其變。胡羽化已經死了,汪鵬程已經失蹤……他很可能也死了,這兩件事情,凶手做的非常漂亮,既然他們消滅了所有的犯罪痕跡,既然已經完全斬斷了案子和自己的聯係,那麼,最穩妥,最聰明的做法就是什麼事情都不做。
刑偵工作者不能僅憑自己的主觀想象和主觀意誌做事,要認真研究犯罪分子的心理,知己知彼,才能掌握刑偵工作的主動權……才能百戰不殆。
思量再三,鄭峰還是決定先和張主任夫婦和張小鬆的同事進行接觸,道理很簡單,不接觸就拿不到證據,在大家一步一步接近目標的時候,後退和回避肯定是沒有出路的。好在鄭峰的手上有兩張牌:一張牌是已經掌握了一些有價值的證據……雖然是間接的證據,但要想將間接的證據轉化為直接的證據,必須順著原來的思路往前走。同誌們的手上不是有一隻西鐵城牌手表嗎?盡管這塊手表不能說明張小鬆就是“72。12。8”失竊案的犯罪嫌疑人,但有一個事實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同誌們的刑偵方向和刑偵的思路是正確的;另一張牌是劉副隊等三人在暗中對張曉鬆進行監視和跟蹤。一明一暗,隻要凶手沉不住氣,就一定會露出破綻來。
聽了卞一鳴和童子強的分析以後,孫局長也改變了看法。他還提出給劉副隊三個人一人配一輛自行車,跟蹤是需要交通工具的,開著汽車滿街跑,這肯定會不合適,大家都知道,整個縣城都沒有十幾輛汽車,用汽車實施跟蹤,太顯眼了。
一月二十五號的晚上,鄭峰、李雲帆在孫局長的陪同下,到潘書記的家拜訪了他。
潘書記的家住在縣委大院東邊的宿舍區,縣裏麵的不少幹部都住在這裏,三排老式的磚木結構的房子,孫局長說,這裏在過去曾經是一個學堂,學堂興建於明洪武年間,潘書記住在最後一排西邊第一家。
家裏麵隻有潘書記一個人,潘書記的家在勤將市地區黨校,他到水漣縣工作將近兩年,家一直沒有搬過來。屋子裏麵的家具很簡陋:睡覺的床,一張桌子,一張三人沙發和一個茶幾,一個木箱和一個藤條箱。按照封建社會的官製算,縣高官就等於是七品縣令,雖然是最後一個品級,但在地方上,可是一方父母官。父母官住這樣的房子,鄭峰很是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