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到三十一年前的那個晚上,就在自己現在做事的那家醫院裏,她在母親的陪伴下生下了這個不該出生卻出生了的孩子,她當時才16歲,自己都還是個孩子,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知道,她很後悔自己沒有把持住,犯下這樣的錯誤,可是既然這個孩子已經出生了,她就已經做好了養育她的準備,但她沒想到,身為大學教授的母親卻是絕對不允許她這樣做的,未婚先孕生下孩子,不要說男方會不會認領,就算是男方認領了,她也不會允許女兒這麼早就結婚養育孩子,過早得走上她不該走上的道路。所以母親在孩子一出生的時候就抱走了孩子,她甚至都沒有來得及看一眼這個跟她沒有緣分的孩子,她的身體很弱,生這個孩子就已經用光了她所有的體力,所以一聽到孩子響亮的啼哭聲後她就暈倒了,母親趁她暈倒的時候抱走了孩子,不知道把她送到了什麼地方。
等她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了。
對於孩子的去向,母親絕口不提,因為她要尋短見苦苦相逼,母親才告訴她她把那個可憐的孩子扔在了一戶人家的門口,第二天已經不見了,想來是被人抱走了,母親說孩子很健康,大腿上有一個桃形的胎記。
生完孩子,她身體很虛弱,母親給她辦了退學手續,告訴她身體恢複以後馬上去英國留學,再也不許回來,她恨母親的狠心,她明明有能力可以留得住那個孩子,她卻把她給扔了,那麼小的孩子,放在人家家門外,萬一被狗給叼去了怎麼辦?夜裏那麼涼萬一凍到了怎麼辦?她有無數種擔心,可是都化作了濃濃的無奈。
她明白母親是為了自己好,可是她隻能理解,無法原諒。
所以她謹遵母親的教誨,去了英國之後,從來沒有回來過,即使知道父母在家裏很想念自己,她都狠心地待在國外不肯回來看他們一眼,甚至不談戀愛不結婚,直到因為一場意外事故,她終於回來了,可是父母已經永遠地離開了她。
她後悔,傷心,發誓自己永遠不結婚,不要孩子,一直到死。
盡管如此,她沒有一天不在想念自己的孩子。
可是那天,一個叫趙遲暮的女人來找她的時候,提到了自己被母親拋棄的那個孩子,她就知道,自己將會萬劫不複了。
她帶自己去見了自己的女兒,她已經結婚了,丈夫待她很好,有了一個一歲的可愛的寶寶,她很高興,女兒這一生過得還算不錯,她想盡力為女兒留住這一切,趙遲暮拿女兒和外孫的性命來要挾自己去做了她一個病人的孩子。
開始她自然是不同意,她雖然跟這個病人沒有什麼恩惠,但也不能做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情來,可是後來她動搖了,她覺得自己這一輩子能為自己的女兒做的事情也就這一件了,她終於狠下了心,精心策劃了這場手術,她知道這個病人很謹慎,但她也很信任自己,於是她利用了這份信任,毀了一切,包括自己。
她已經打定主意,傷害了這個病人之後,自己就去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