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機場到東海直線距離1120千米,專用飛機飛行,五十五分鍾就可到達。但是因為戰爭迫近,軍用飛機訓練緊張,總是空中管製,不能起飛。最後,到了下午五點鍾,戴龍拿出特別證件找機場指揮,這才令專機得以起飛。
一個半小時後到達東海軍用機場,張大豪等已經開車在哪裏等待多時了。
下了飛機,一坐上張大豪的車子,戴龍就命令司機把冷氣開到最大。初冬時節用冷氣,凍得張大豪直起雞皮疙瘩。但人家是大領導,他隻有喝風的份兒。
國安局出了這麼大的狀況,而且恰恰又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戴龍不煩躁能行嗎?
張大豪見戴龍心情不好,臉色陰沉,本來準備了很多問題,這時也不敢問,隻好悶著頭開車。
東海十月溫度比北京要高,但也隻有十二三度。加上海風一吹,很快,戴龍就感到涼爽起來。同時,他的腦子也變得逐漸清醒,很快理出了一套辦事的邏輯程序。
“張局長,你把陸揚的案子再詳細地說一遍。包括執法過程,你們怎麼抓人,陸揚一家又有什麼反應、證物是如何獲得的…等等,全都說清楚,一點東西也不能遺漏。”
戴龍心中始終有個疑惑,這起案子充其量是起刑事案件,毀壞公共財物罪。為什麼一開始的基調就定成了“敵特”案件了。經驗豐富的他敏銳地感覺到,要做好陸揚的工作,必須清楚那些不能寫在報告中的小事兒。
張大豪見戴龍的臉色始終陰沉著,小心地說道:“陸揚的案子起初是市公安局定的罪,********一開始就把事件說成是敵特搞破壞,擾亂人心。後來是這樣的……”
接著,張大豪將事件原原本本地再次彙報了一遍,但始終聲明自己到達現場時,陸家三口已經被擒住。而且證物也是東海市公安局局長黃星親自送到國安局的。
“黃星?這個人不是你的朋友嗎?這個人辦案粗魯,生活作風也有點問題。加上公安局長這帽子,做事情更有點不著邊際。你沒有袒護他吧?”戴龍看著張大豪,眼中都是懷疑之色。
“戴局長,我敢嗎?案件一被定性,我是一點也不敢馬虎。黃星能做到公安局長,我都感到吃驚。這人的確有很多的缺點,但是還不敢貪贓枉法。而且我跟他也不是很熟悉,僅僅有幾次辦案上的工作接觸……”張大豪從戴龍的話語中就聽出上司對黃星的不滿意,在表明自己的立場後,隨即補充道:“……特警隊在抓人的時候肯定使用了暴力。我到現場的時候,陸揚是被擔架抬上囚車的,劉欣、龍安姌的臉上、身上都是泥,很狼狽。”
“媽的,對一個患了五年腦瘤的人下狠手,他們還有人性嗎?太胡作非為了!”戴龍氣氛地罵道:“現在地方上有些執法者,恣意妄為,一定要有人出來管管他們了!”
“是,警察是紀律部隊,現在好像他們都忘記了這一點,缺乏約束。而且在國際形勢如此緊張的局麵下,他們這麼做,更讓老百姓感到不安。這一點,我在三個月前的工作報告中,已經提到這一點。要不就借陸揚這件事兒給他們一次深刻的教訓?”張大豪也是從國安局第一線站起來的人,具備很強的工作能力。他很快判斷出戴龍的意圖,有的放矢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好!速度要快。讓檢察院配合,先把那天打人的全部都抓起來,一定要嚴肅處理,還要新聞界監督。另外,派人把從陸揚家搜出來的證物全部都還回去。對陸家的損失,要公安局做雙倍賠償。”
戴龍對張大豪的反應很滿意。盡管身上帶著陸揚案件的結案文件,但是要打動一個高級軟件專家,還是不夠份量,隻能從“情”字下手。
“證物中,電腦已經轉到總部去了;剩下的東西,我請專家看過。有陳舊的示波器、過了時的仿真儀、還有自己拚湊起來的幾台被燒糊的設備。拿回去也沒有用。”張大豪疑惑地道。
“沒用是你下的定義,不是陸揚下的定義。還有……”戴龍說著,從公文包裏取出兩頁紙的清單,遞給張大豪說道:“這是海軍傳到國安總部的清單。其中電腦、硬盤、一塊三十厘米見方的鋼板、三個實驗記錄本被紅筆圈上,應該是他們最關注的東西。電腦、硬盤在總部,鋼板和三個實驗記錄本去哪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