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現在的陳佳佳已經滿了十八歲,盡管有證據證明那人猥褻,也沒有什麼作用,況且還沒有證據。
隻是一麵之詞是不行的,這種事講究證據。
倘若沒有證據的話,那就判不了刑。
現實就是這樣。
沒得講。
一切按照證據刑事。
哪怕你知道對方罪大惡極,也得有證據才能抓人家。
倘若隻是懷疑,叫來問話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
沒有證據,超過二十四小時就是知法犯法。
這種是犯紀律的事情。
……
“你是陳叔的女兒?”
“我叫夏潔,是你爸爸的同事,你可以叫我姐姐。”
夏潔在門口等待,看見方南身邊的女孩,即上前打招呼。
“姐姐。”
陳佳佳有點怕生,縮在方南的身後,看起來有點可愛。
夏潔不是誰的醋都吃,在她看來陳佳佳就是個小女孩,僅此而已。
她不知道陳佳佳抱過方南,不然她可就不會這樣想了,而且還是方南主動抱的她。
夏潔都沒有被方南抱過,倘若知道方南主動抱陳佳佳,心裏肯定會吃醋。
即便知曉陳佳佳是剛滿十八的小女孩,但是她夏潔也不算有多大啊,年紀也就才二十多歲而已。
而且方南更小。
隻是十九歲。
僅比陳佳佳大一歲。
怎麼看,他倆的年齡都差距不大。
不像夏潔已經二十二歲了,比方南足足大了三歲。
雖然有女大三抱金磚的說法,但是有很多男生都喜歡比自己小的女孩。
關於這點,夏潔心裏顯然並不清楚,不然也不會覺得陳佳佳還是個小女孩了。
很多像陳佳佳這麼大。
男朋友都有了。
夏潔的圈子比較幹淨,所以不了解這些。
她的圈子裏,那些閨蜜什麼的,剛開始談戀愛沒有哪個是低於二十歲的。
所以她才覺得女生,起碼要到二十歲才會想談戀愛。
殊不知,現在的女孩子,個個都很早熟。
不說十八了,哪怕是十六,十七就開始談的都有很多。
包括陳佳佳。
這個比較叛逆的女孩子。
近些年開始都在和一些鬼火少年出去玩。
不過她並沒有談戀愛,隻是純粹的出去玩而已。
而且她還是個大姐大,所以沒有什麼人敢對她手腳不幹淨。
除了那個繼父以外,其他人不存在有抹她油的機會。
盡管哪怕是她的繼父,抹油也隻是敢摸摸手腳肩膀後背腰而已。
其他比較特殊的地方不敢亂摸,因為他有所顧忌,顧忌陳佳佳的父親,也顧忌怕她反抗劇烈,做出自殺的事情來,那就得不償失了。
畢竟他是打算一步步來的,先是手腳後是後背肩膀與腰,再之後就是上半身再到……按照他的計劃目前隻是到腰,之後的還沒有之後,陳佳佳就已經劇烈反抗了,甚至是用嘴咬傷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