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1 / 3)

我看見滿天花兒都開放,

但我卻不是那個歌唱的少女。

——摘自田丁丁的博客《來不及學壞》

梧桐又黃了,大雁又南飛了,秋天又來了,我們又開學了。

我還記得,那是高二上學期的秋天,語文老師林庚給我們布置最老土的話題作文:理想與現實。我的開頭是:我願成為一個問題少女,然而我卻循規蹈矩這麼多年。

林庚在我的這句話下麵劃了一條重重的紅杠,並在旁邊打了一連串的問號。這些問號飛舞蹁躚,東倒西歪,一個比一個誇張,一個比一個筆跡潦草。我甚至能夠想象,他是怎樣用兩根指頭將一支筆高高直立起,漫不經心地在我的作文本上胡亂寫意。

可是,除了這些蒙太奇般的問號,他卻沒有給我任何評價。我知道他是懶得評價,在他看來,一個高中二年級的女中學生有臉寫下如此不知所雲毫無鬥誌的作文,實在是孺子不可教也。

我也隻是可惜,他竟讀不懂我字裏行間的真情實意。

當然不怪他,其實不隻是林庚,很多人都對我懶得評價,這其中包括我的死黨林枳以及我的老媽羅梅梅女士。如果說羅梅梅對我恨鐵不成鋼是多年以前就有的事,而我的同桌美女林枳則是最近才開始對我失望的,她總是在下課的時候歪著頭問我:“田丁丁,讓我說你什麼好呢?”

是啊,讓你說我什麼好呢?

一切的一切隻因為,我戀愛了。

更要命的是,我沒有愛上Rain沒有愛上郭小四沒有愛上吳建飛沒有愛上飛輪海沒有愛上183club,我愛上的是一個年近三十相貌普通喜歡穿一件白色運動背心在操場上打籃球的老男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我們的語文老師林庚。

準確地說,我沒有戀愛,隻是暗戀,而已。

愛上自己的語文老師,愛上一個永遠表情溫和的老男人。敢問,全世界還有比我更土的十七歲的女生嗎?

林枳看著我的眼睛,表情憂傷地問我:田丁丁,讓我說你什麼好呢?

我,想,告,訴,他。

“好吧。”林枳低聲說,“你最好換了短裙去他家,問他題目。”

她把玩笑開到我的限製級,我的臉紅得像蕃茄。她得逞,把頭埋在手臂裏咕咕地笑。我看到她雪白的脖子,忍不住想伸出手掐一把,看看她是紅還是癢。美女就是美女,脖子都美得讓人嫉妒到發狂。而田丁丁就是田丁丁,就連戀愛都是這麼沒有浪漫感。可憐我是真的愛林庚,我迷戀他上課時微帶兒話音的普通話,迷戀他手指輕叩黑板提醒我們注意聽講時的神態,迷戀他微笑時眼角細密溫順的紋路,甚至迷戀他高高舉起課本時的那雙布滿青筋的雙手。如果他不經意和我的眼神相撞,我就有一顆想要去死的心。

天中的秋天永遠充滿了變幻莫測的色彩,黃的草紅的跑道,男生天藍色的球衣和少女粉紅的球鞋,組成一塊巨大的調色盤,等待成為一幅好看的油畫。但我是沒有色彩的,灰色的我淹沒於灰色的教學樓中,唯一慶幸的是我還有林枳,她參與我的喜怒哀樂,知曉並洞悉我的一切,沒有她,我猜不到我的生活該有多麼單調,就像開水就著白麵包。

夜裏七點是晚自修的時間,但我忽然想逃課。因為晚自修沒有林庚,林庚去了南京,那裏有個為期一周的青年教師交流培訓班,據說他是做為骨幹,被特別招去的。三天沒見到林庚,我像是被人抽去了筋,全身軟弱無力。更沒臉皮的事情是,我給他發了三條短消息,有問好的,有裝模作樣問問題的,他均沒有回我。

不回就不回,他以為他是誰?

隻是,我再也無心向學。

林枳說好吧,我就舍命陪君子,今天我們都逃課,我帶你去一個好地方。

去哪裏?

“算了。”林枳說完這兩個字,一雙大眼睛仿佛被點亮一般,流光溢彩。

我知道“算了”。那是學校附近一個著名的酒吧,那裏出過無數的英雄人物,他們的故事在天中流傳,經久不息。但是,那絕不是一個普通女生應該去的地方。這一點,我相當相當的清楚。

“不是想做問題少女嗎?”林枳用挑釁的眼光看著我說:“怕了?”

“怕……個屁!”我猶豫了一小下,終於說了粗話。

那天我真的穿了短裙,牛仔的。裙子是林枳的,她說她穿太大了,會從腰上滑下去,而我卻費了老大的勁兒才把腰上的扣子扭起來。在林枳的指揮下,我還化了淡汝,用她的金粉在眼睛附近狠整了好幾下,林枳看了哈哈大笑,終於肯評價我:“像孫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