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3 我愛過,所以我活過 第6節(1 / 2)

曾經深深愛著的那個人

常常有讀者問我記不記得所有我寫過的故事。怎麼說呢?就像往事,也像故人,有些我記得,有些我沒記得那麼鮮活了。

人老了,記憶也會隨之老去,驀然回首,你也許會惆悵又迷糊地問自己:「我是那樣愛過一個人嗎?」,然後你知道,那樣癡心的愛,再也不複還了。

感情有時是依靠著回憶來滋養的。記得當初那麼幸福甜蜜,愛得那樣死去活來,所以才會拖延著一段已經不再幸福的關係,騙自己說:「會變好的。」隻是,回憶也有耗盡的一天。就像《再見野鼬鼠》故事裏的邱歡兒,愛著青梅竹馬的區曉覺,不願意承認他已經變了,已經不再愛她了。

愛著一個不愛你的人,是很卑微,很卑微的。含笑飲毒酒,也得為一個值得的人。他值得的話,那壺酒雖然很烈很苦,喝下去卻也是甜的。他不值得,那壺酒便是劣酒,隻有笨蛋才會含笑灌下去。

但是,一個人要卑微到什麼程度才終於看到自己的卑微?又要耗盡多少回憶才會發現手上已經沒剩多少回憶可以用了?到底要卑微到什麼境地才肯清醒?又要耗掉多少回憶才肯放手?

曾經深深愛著的那個人,儼然是熟土舊地,宛若故鄉的一片山河,浩瀚塵世,普天之下,你隻曉得這個地方,全然看不到它早已經成了荒蕪。直到一天,終於死心了,幽幽地轉過身去,才發現背後一直也有另一片山河。於是,所有的卑微都終結了,即使那壺酒是甜的,以後也不見得會為任何人含笑飲毒酒。我們從來就沒有自己以為的那麼深情。

早失戀早好

突然發現,失戀好像是離我很遠的事了。

就像成名要趁早,失戀也要趁早。是早失的早好。早失的戀,可以趁著還有大把青春的時候再戀愛;或者不停的再失戀。直到一天,當你有些年紀了,失不起戀了,隻有戀或不戀,已經無所謂失戀。

失戀、失身和失意,假如必須選擇其中一樣,你會怎麼選?挺難選的吧?也許,你終歸還是會選擇失戀。失戀原來並不是最壞的啊!

當然了,早失戀不一定能夠再找到新的戀愛,失戀後,也許一直遇不上喜歡的。假如真的是這樣,也還是早失戀的早好,難道四十歲才初戀,然後四十五歲失戀嗎?那真的是要了老命啊!

可不可以不失戀?可以是可以,不戀愛就可以不失戀。

每一次戀愛,也有一半機會成功,一半機會失敗。我是個悲觀的人,總覺得是失敗的那一半機會比較多。兩個截然不同的人走在一起,如何能夠走到地老天荒?太不容易了。直到一天,失過戀了,吃過苦了,遇到另一個人,終於明白緣份也是要珍惜的,再也不會像從前那樣浪擲青春,也終於知道怎樣去遷就和包容一個愛你的人。那麼,失戀的機會也就相對少一些。

假如終歸還是孤單一個人,那也不算是失戀,那隻是人生。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