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話 五行類屬(2 / 2)

《尚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古人認為,宇宙萬物就是由這五種基本物質構成的。它也是關於宇宙社會屬性及其變化規律的範疇係統。五行的“行”字,有“運行”之意,故五行中包含著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便是變動運轉的觀念,也就是‘相生‘與‘相克‘。

五行學說並非言木火土金水五種具體物質本身,而是指五種不同屬性的抽象概括。它以天人相應為指導思想,以五行為中心,以空間結構的五方,時間結構的五季,人體結構的五髒為基本間架,將自然界的各種事物,按其屬性進行歸納。

凡即具有生發,柔和特性者統屬於木;具有陽熱,上炎特性者統屬於火;具有長養,發育特性者統屬於土;具有清靜,收殺特性者統屬於金(風);具有寒冷、滋潤的就下,閉藏特性者統屬於水。

將人體的一生命活動與自然界的事物現象聯係起來,形成了聯係人體內外環境的五行結構係統,用以說明人體及人與自然環境的統一性。附表一張,可見文末。

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學說認為,五行是構成宇宙的基本物質元素,宇宙間各種物質都可以按照這五種基本物質的屬性來歸類,五行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係。祖國醫學借用五行學說來說明人體內部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用以補充陰陽學說。

五行學說認為,五行之間存在著生、克、乘、侮的關係。五行的相生相克關係可以解釋事物之間的相互聯係,而五行的相乘相侮則可以用來表示事物之間平衡被打破後的相互影響。

相生即相互資生和相互助長。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關係又可稱為母子關係,如木生火,也就是木為火之母,火則為木之子。

相克即相互克製和相互約束。五行的相克次序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相生相克是密不可分的,沒有生,事物就無法發生和生長;而沒有克,事物無所約束,就無法維持正常的協調關係。隻有保持相生相克的動態平衡,才能使事物正常的發生與發展。

如果五行相生相克太過或不及,就會破壞正常的生克關係,而出現相乘或相侮的情況。相乘,即五行中的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製太過。

比如,木過於亢盛,而金又不能正常地克製木時,木就會過度地克土,使土更虛,這就是木乘土。相侮,即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太過,使克它的一行無法製約它,反而被它所克製,所以又被稱為反克或反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