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霞花,絲毫不在意。

她一個六歲孩子他媽了,如今還在乎什麼呢?就算是胖成二百斤,估計也沒有什麼影響了。

吃過了飯,沈小霞和吳笛兩個人便去逛街了。

沈小霞午休的時間是十二點到兩點,不過,如果她逛街的話通常會三點才回去。

沒有案子的事情,局長也不會打擾她,通常都是對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算是局長臨時起意的過去問,同事們,也都能幫她打馬虎眼。

上下級關係相處和諧很重要啊。

當然,用吳笛的話就是老員工總有一些翹班的資本。

就比如說吳笛吧,在報社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跑新聞的時候不分晝夜,累死活該,沒新聞的時候就是隨時都能給自己放假。

這兩個人碰到了一千,在下午翹班成為了一個習慣性的事情。

吳笛還總是勸慰沈小霞,逛街咱們也是在工作,你是巡視商場的安全,我是搜尋有價值的報道。

沈小霞無奈的點頭,雖然他們的目的是這個,不過很遺憾,最終他們的成果都是以各自捧著兩大兜子的衣服離開商場而告終。

“你又給寧寧買這麼多衣服啊?”看著沈小霞大包小包的購物袋都是童裝,吳笛不禁奇怪的問道。

“我喜歡給他穿的漂漂亮亮的。”沈小霞嘴角微微勾起,滿是笑意。

“又不是女孩子,不需要人追,打扮那麼漂亮幹什麼啊?”吳笛一副不以為然的看著沈小霞,對於這個溺愛孩子的母親,她十分的不讚同。

“可以要女孩子主動追她啊,多省事。”沈小霞笑著,一臉幸福。

“你真有遠見。你兒子不早戀都不是你辜負了你的栽培。”吳笛無奈的搖頭。

“那是,我覺得六歲都晚了。”沈小霞微微仰著頭,一臉自豪。

“我現在很少看到你這麼負責任的母親了。”吳笛歎了一口氣,開口說道。

“別總誇我,我會不好意思的。”沈小霞故作害羞的低下了頭,徹底要吳笛無語。

吳笛深吸了一口氣,對沈小霞的這身警服指點著說道:“我說你能不能給自己買點衣服啊,很少看你不穿警服。說你出來逛街是執勤,還真的挺像的。”

“切,我喜歡穿警服,你管我?”沈小霞驕傲的仰著頭,嘴角帶著一絲笑意。

“為什麼?我沒看出來這身警服哪裏好看。”吳笛很直性的開口說道,雖然記者是沒有統一服裝的,不過她得強調,自己絕對不是羨慕嫉妒恨。

沈小霞忽然變得很憂傷,她低下了頭,冷一會兒,然後才抿著嘴傲然的揚起了頭,一字字說道:“不是好看,而是因為我隻能對得起我的這身警服了。”

“切,說的你好像是多偉大似的。”吳笛自然是沒有注意到那抹很快被沈小霞掩飾的落寞,不以為然的嗤笑道。

“不是多偉大,而是在幾件很重要的事情之間,我選擇了我的職業。”沈小霞很認真的開口說道。她的耳邊,不由得想到了上級警官說過的話,“我們身上的警服始終告訴我們,我可以為了它而問心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