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癢的癢。”吳笛開口解釋道。

“聽的人心裏確實很癢。”沈小霞愣了一下,隨即笑著回答。

“有故事的人聽著這首歌心裏都會癢。”吳笛意有所指的開口說道。

“少套我的話。”沈小霞堅決的白了吳笛一眼,然後冷漠的說道:“都三十好幾的人了,你會沒有故事?”

“誰三十好幾啊,人家才剛剛三十。”吳笛淡漠的花,轉移了話題。同時,也不在追問沈小霞的故事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大概她們都還沒有信心可以在揭掉那層傷疤之後不會疼吧,所以,他們都還不敢碰觸那些被壓在心底的故事。

沈小霞和吳笛同歲,都是剛好三十。

很多年前,他們還可以說自己是要奔三的人了,可是,過了今年,他們就成了奔四的人了。

時間過得真快,奔三奔四,奔的真快,簡直比奔馳的更新換代還快。

沈小霞記得自己是十九歲的時候第一眼見到的安澈,二十歲的時候離開了他。雖然他們在一起的時候中間過了一個新年,可是,算一算他們在一起的時間也就不到半年而已。接著她在澳洲是呆了三年之後,又第二次執行任務,那一次他們在一起呆了大半年。

如今,自己已經三十歲了。

十一年,一個女人最好的十一年。她都給了安澈。

不過,他們在一起的時間加起來卻隻有一年,另外的十年,都在分離之中。不過沈小霞卻覺得,他們在一起的一年比分開的十年發生的事情要好多。

如今,她已經從一個少女變成一個三十歲的少婦了。

安澈大她四歲,如果他還活著的話,已經三十四歲,估計都要成小老頭了吧?現在想來,不單是她把自己最好的年華給了他,他也同時把自己最好的年華給了她。

不過,沈小霞卻覺得自己耽誤了他,因為他,真的是一個很出色的人。

她十九歲那年,他二十三歲,她剛剛上大學,不論是表演還是警察,本科還沒有畢業。他卻已經是美國哈佛大學經濟管理雙學曆的博士。

如今十一年過去了,沈小霞隻想說,如果他們沒有遇見該有多好。

還記得沈小霞這個名字還是他幫她想的,為的就是不要她之前的那個名字太過引人注目。

她原來是叫沈疏影的,是一個明星。

記得吳笛有一個還跟她開玩笑說,那時候在國外,聽說一個很紅的國內明星也叫沈疏影,她當時還在想會不會是她的老同學呢。

沈小霞當時隻是花,還好她改了名字。

她改名字,也許,也不是她說的,為了躲避****的仇殺,隻是為了忘記過去的那些往事。

當然,不想和那些****再有什麼牽扯,也是沈小霞唯一的心願。她現在隻想著平靜的生活而已。

就像是現在,和吳笛一起到菜市場買菜,然後一起去接安寧寧放學。

估計是因為自己知道自己一整天都在胡思亂想,就算是回去警局也做不了什麼事,所以沈小霞剛剛給胖子打了一個電話,說警局如果沒事的話,她就直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