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2011-3-31(1 / 1)

2011-3-31

話說快半年沒打字了。就說三件事。

一是特別喜歡河西,在電視上第一眼看見她就覺得見過,而且自己一定是特別喜歡她喜歡好多年。這應該是錯覺,不止對一個人有這種一見鍾情的感覺,如果上溯到幼兒園時代,那時是不可能認識長得像故交的初次見麵的小女孩兒的,所以這種感覺一定是騙人的。

然後是頂級的問題,河西和我曾經最喜歡的女孩兒比哪個更好呢?應該是一樣的吧,就好像五角星的五個角,無法分出高下,世界理論上是支持多極的。

那您說五個角也有高下之分啊,頂上那個最好,左右次之,左下右下那兩個最差。那麼我會說我打比喻的這支五角星正在旋轉,無法看出哪個角在上麵。

第二件事是聽說財務的小孩學了六年毛筆字,初聽時嚇了一跳,那豈不是已經成為準書法家?後來一算,不對。他學習書法時還是個孩子。一周兩小時課,一年五十周,六年不過六百小時耳。

而我則是早上一睜眼就到單位,臨一天帖,晚上還寫,夢裏還在寫,總覺得時間不夠用似的。一天如果說是十二小時,兩個月就趕上那六年了。事實上我的字要好看得多,因為太下功夫了。

主動學習,興趣學習比強迫學習效率高太多了。

炒菜的師父喜歡賣弄刀法。寫字的人就賣弄筆法。因為對於普通人來說,唯一不花時間就學不會得不來的就是那些需要大腦和身體肌肉共同記憶的技術。

所以寫柳公權的字,一個豎筆,要藏鋒入筆,向右上行,向右下重頓,回鋒,一邊重頓下行一邊攆管轉筆轉成中鋒運筆,一邊用力下按,這三個動作是同時的。一邊下行寫那一豎一邊提筆,使豎筆腰細,到尾端逐漸用力,向左下輕出,右下重頓,向左上回鋒收筆。

這一個豎大概是八個動作吧。

這就是功夫。

三,說秦腔劇院門票八千,針對成功人士,似乎輿論不支持。

我就支持。

你看羅賓漢。

偷多少個窮得褲子都穿不起的窮人能趕得上偷一個國王的?

日本人就喜歡怪盜,因為怪盜不會偷他們的東西,而會變相教訓可惡的富人。

順便,看金田一少年事件簿,怎麼是少年包青天的內容啊?

太可恥了吧,少年包青天。

抱枕:“我是宋朝人,要說抄襲也是小日本抄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