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庭世界(箱庭の世界)與現實世界互不幹涉的某個世界,本作的舞台,非自然生成。雖然有“世界的盡頭”,但其總麵積仍然達到堪比恒星表麵積的級別。人類可以根據“立體交差並行世界論”被召入箱庭世界。外門指箱庭各層級外壁上的門,其位數與層級數相等,最低為7位。位數越小越接近都市中心,同時所居住的人物的力量也越強大。4位數及以上的外門被稱為上層。境界門(境界門(アストラルゲート))在擁有龐大土地的箱庭都市中,為了方便往返移動而設置的係統,能夠銜接起外門與外門。每人每次使用需繳納由“ThousandEyes”聯盟發行的金幣一枚,但箱庭貴族除外。星之主權(星の主権)箱庭世界內能操縱星星之權力。星星本質上為各個共同體或聯盟的旗幟。

太陽之主權(太陽の主権)由於許多神佛的存在是來自於太陽的主權,所以是由“黃道十二宮”與“赤道十二辰”的天體分割法分割成24等分的主權。如果擁有其中一個主權就有可能可以打開箱庭世界的大天幕。除了上述的東西之外,黃道星座中還存在著第十三個主權“蛇夫座(アスクレピオス)”,這是在全權階層支配者出現時授予其使用的存在。蕾蒂西亞曾經持有蛇夫座。太陽主權的持有者有可能招喚出巨龍。目前暫時已知的有白夜叉(14個)及萬聖節女王(6個)、蕾蒂西亞(1個)、日天獅子(1個)

共同體(コミュニティ)箱庭世界內由複數名人員組成的組織。共同體擁有“名字”與“旗幟”,“名字”用來識別各個共同體,“旗幟”用來標示勢力範圍。理論上名字與旗幟不

可重複。若在恩賜遊戲中失去名字,則會成為“No

Name”。箱庭世界內的任何人必須加入一個共同體,也可以自行創建。初入箱庭世界的人則會被提供30天的自由期,用以決定加入哪一個共同體。聯盟(連盟)由複數個共同體組成的組織。其擁有通用的“名字”與“旗幟”以替代聯盟內共同體原本的“名字”“旗幟”。

聯盟権限(ゲストマスター)在加入聯盟之後,當其中的共同體被魔王襲擊時,沒有達到遊戲的參加條件時依然可以參加遊戲,但是各個共同體的參加與否則是依照各自的判斷,聯盟中的其他共同體沒有一定要參加遊戲的義務。

恩賜遊戲(ギフトゲーム)箱庭世界內的一種遊戲。隻要準備好獎品,任何人都可以舉辦。規則由主辦方製定,而參加與否則由參賽方自行決定,但主辦者擁有“主辦者權限”的情況

另行考慮。其形式多種多樣,小到單純憑運氣的擲骰子,大到打敗“魔王”。而獎品則與難度成正比。若參賽方失敗,則要失去進行遊戲前下的“賭注”。原則上是必須要可以通關的遊戲。但是無法通關的遊戲也是存在的。比如說參賽方的能力不足、知識不足,這些屬於參賽方的無能。例如必須在天空飛行的遊戲中無法飛行,或是無法殺死不死者的情況,這些都是屬於參賽方的無能。關於魔王主辦的恩賜遊戲,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有設立懲罰項目,其懲罰項目的數量與凶惡度是與主辦方(魔王)的勝利條件成反比,在魔王主辦的恩賜遊戲

中參加者的勝利條件基本上有“打倒魔王”、“讓魔王的存在無效”(後者的解謎的要素極強)這兩種,當存在三種以上的勝利條件存在時,對魔王有利的懲罰項目

(對參加者的)會被隱藏。契約文件(契約書類(ギアスロール))舉行恩賜遊戲時的必要文件。其記載了主辦方、參賽者、遊戲規則、勝利條件、懲罰項目、失敗條件等信息。恩賜卡(ギフトカード)全名為“拉普拉斯紙片(ラプラスの紙片)”,為一種特殊的高等恩賜。能夠顯示出其擁有者所持有的恩賜,也可將恩賜自由地收放於其中。但唯獨十六夜的恩賜無法辨識出名稱。主辦者權限(主催者権限(ホストマスター))箱庭世界內的一種特殊權限。擁有“主辦者權限”的人可以強行舉行恩賜遊戲而無視參加者的意願。審判權限判決控管者(審判権限(ジャッジマスター))箱庭世界內的月兔所擁有的權限。在有擁有“審判權限”擔當裁判的恩賜遊戲中,參賽者與主辦者均無法違反規則。擁有“審判權限”則可發動“審議決議”。

審議決議(審議決議)用以審議恩賜遊戲是否有違反規則的會議。需注意參賽者“自身能力有限”並不會被定性為“主辦方違規”。審議決議需要參賽者與主辦者共同參與。在審議決議期間,被審議的恩賜遊戲會強製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