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巡按禦史督辦(加更)(1 / 2)

經過對那名從地道中被救出女子的審問,證實了她果然就是王秀才的老婆張氏,半年前賭氣回家,結果走到這個村子的時候被趙四打暈囚禁在了地道裏,成為了趙四的泄欲工具,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

如今人贓俱獲,趙四不敢抵賴,一五一十地把事情交待了清楚。

原來,由於家境貧寒,再加上身份低賤,雖然趙四已經年近三十,但依然是光棍一個,每當看見街上的那些大姑娘小媳婦他的心中就有一股莫名的衝動,想要把那些女人按在身下狠狠地蹂躪一番。

因此他就有了一個大膽的念頭,那就是把一名女人擄來供其宣泄,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費盡心思地在柴房挖了一條地道用來囚禁被抓來的女人。

本來趙四的目標是村子裏的女人,準備趁著晚上倒夜香的時候伺機作案,不成想那天剛好遇上了賭氣回娘家的張氏,他見張氏年輕貌美,再加上天色尚早四周無人,因此就色膽包天地打暈了張氏,把她帶回了家。

開始時趙四還提心吊膽,不過後來見沒人追查張氏失蹤的事情,也就逐漸放了心。

後來水塘的那具女屍的出現讓王秀才頂著殺妻的罪名被關進了縣裏的大牢,他的心中就更加坦然了,隻要王秀才背了這個罪名,那麼以後就再也沒有人來查張氏的事情,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地霸占張氏。

由於趙四的特殊職業,所以縣衙的那些差役在村子裏探查的時候,自然而然就把他給忽略了。

趙四被差役們帶走的時候,附近村莊裏的人們都被轟動了,紛紛趕來看熱鬧,聲音嘈雜地議論著,誰能想到一個倒夜香的能做出這種喪盡天良的事情?

由於趙四所犯案件性質惡劣,屬於罪加一等,因此後來由絞刑判為淩遲處死,押赴九江府大牢等候刑部的審核。

張氏的妹妹聞訊後從鄰村趕來,與張氏抱頭痛哭,家裏的人還以為水塘的那具女屍是她,沒成想她還活著,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不過,齊萬隆卻一點兒也高興不起來,雖然張氏的案子破了,但是現在卻多出了一具無名女屍案,天知道水塘裏死的那個女人是誰,由於這是一個係列案件,無名女屍案不破的話無法向崔輝交待。

李雲天也沒有想到王秀才的案子會牽出一個案中案,與張氏失蹤相比,要想找出那具無名女屍的身份和死因無疑更加困難。

唯一的一個值得欣慰的地方就是,那名女屍肯定是水塘附近村鎮的人士,否則的話凶手不會將其拋屍在這裏。

當今之計,所要做的事情就是排查水塘附近有沒有走失的人口,或者半年前離家的人口,從中尋找相關的線索。

由於張氏已經被找到,那麼王秀才自然也不用再承受牢獄之苦,齊萬隆已經上書江西學政衙門,恢複他秀才的功名。

張氏如今已經成為了殘枝敗柳,心若死灰,於是出家為尼,與青燈古佛為伴,令李雲天感到有些唏噓,說起來她是一個受害者結果卻淪落如此境地。

王秀才後來娶了張氏的妹妹,六年後考上了江西的舉人,也算是苦盡甘來,光宗耀祖,每年都要去尼姑庵看望張氏。

本著做事有始有終的原則,既然李雲天答應幫助齊萬隆查清王秀才一案,那麼對於王秀才一案中引發出來的案中案他自然不能視若無睹。

更何況由於張氏的出現,使得王秀才一案迅速破解,他要是就這麼回湖口縣的話,如何能降低龍爺的戒心。

在齊萬隆的命令下,瑞昌縣縣衙的衙役組織了當地的人手,挨家挨戶地點驗水塘附近村鎮的人口,隨後規模不斷向外擴展。

就在張氏被找到後不久的一天下午,李雲天與齊萬隆正在縣衙後堂商量著那具無名女屍案情的時候,忽然門卒來報,巡按禦史崔輝的儀仗已經快到縣城。

兩人吃了一驚,誰也沒有想到崔輝此時會來瑞昌縣,連忙領著人出城恭迎崔輝的大駕。

崔輝此次前來是為了督辦水塘的無名女屍案,這是他來到江西後遇到了第一樁案中案,情節之離奇堪稱少見,故而引發了他的重視。

對於崔輝的此次現身,李雲天心中感到有些疑惑,隱隱約約覺得有些蹊蹺:雖說無名女屍的案子案情曲折,但是驚動崔輝這個堂堂的巡按禦史,好像還不夠資格。

崔輝的到來使得瑞昌縣的氣氛一下子緊張了起來,空氣中彌漫著壓抑的味道,誰都清楚巡按禦史是做什麼的,坊間已經有流言在傳水塘裏的那具無名女屍涉及到一個驚天的案子,否則崔輝怎麼會來這裏?

這使得瑞昌縣一時間人心惶惶,草木皆兵,私下裏暗自打聽著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