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商務司的官員將從講武堂政務堂下屬的農廳、戶廳、禮廳、軍廳、工廳和刑廳官員中選派。
這些官員雖然都是武舉出身,但也都經曆過寒窗苦讀,並在與農廳、戶廳等六廳相對應的興農院、興戶院、興禮院、興軍院、興工院和律刑院中學習過,其處理政務的能力遠超朝中那些文舉出身的官員。
這也意味著,交趾商務司將實行軍事化管理,是一個軍管衙門,否則就顯得名不正言不順。
其實,不僅交趾商務司,在李雲天所製定的交趾治理方略中,平定了黎利等人的叛亂後交趾將實行半軍事化管理,以此加強對交趾的掌控。
由於交趾畢竟地處偏遠,又是人們眼中的蠻荒之地,故而內閣、軍閣、六部和各都督府的都督們皆讚同李雲天的這個半軍事化管理的提議。
畢竟誰也不願意再看見交趾發生叛亂,更沒人希望到那種野蠻荒蕪的地方去做官,索性將這塊燙手的山芋扔給李雲天,宣德帝自然也就下旨禦準。
可以說,交趾被朝中的文武大臣們當做雞肋給“拋棄”了,李雲天不失時宜地接過了這個“雞肋”,並悄無聲息地將這個雞肋放進了講武堂的“盤子”裏,使得外人再也無法染指。
除了交趾商務司外,在座的揚州官員們最關注的就是朝廷對交趾商業專營權和采礦權所製定的具體規則。
其實,這個規則幾天前已經隨著售賣交趾商業專營權和采礦權的告示一起被南直隸各州府貼了出去,可商賈們並不放心,都想從李雲天這裏得到更近一步的消息,唯有這樣他們才安心。
規則很簡單,也很務實,主要分為商業專營權和采礦權兩部分。
其中,在商業專營權這個部分,李雲天將交趾的各項生意,例如糧食、布匹、藥材等生意的經營權分別交給兩家或者三家商賈進行經營。
交趾商務司會給那些獲得商業專營權的商賈頒發營業執照,隻有擁有了營業執照的商賈才能在交趾經營生意,否則一經查實就要受到嚴懲。
營業執照的期限李雲天定為了二十年,他相信二十年的時間足夠那些商賈從中賺得盤滿缽滿。
二十年後,營業執照到期,如果商賈們想要繼續在交趾做生意,那麼就要續簽營業執照。
至於二十年後交趾商務司會有什麼樣的續簽政策,李雲天並沒有向外透露,他也沒有辦法透露,屆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做出相應的調整。
那些商賈們不用擔心有人走私那些貨物,因為交趾商務司不僅有專門緝私的隊伍,而且還製定了一套完善的規章製度,來規範街麵上各家店鋪的進貨渠道。
而且,交趾商務司要是遇到哪些人多勢眾的武裝走私商販,還能協調當地的駐軍來進行清剿。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交趾形勢複雜,李雲天並不打算在交趾實行大明通行的屯兵製,而是準備趁著這個機會推行征兵製,以實現職業士兵和義務士兵的結合。
就像李雲天以前向宣德帝提及的那樣,義務士兵服役三年後可以分得一定數額的田地,這樣一來既可以提高民間青年參軍的積極性,同時也促進了農業的發展,藏兵於民。
宣德帝已經意識到了頓兵製的局限,以及對大明軍隊所造成的傷害,故而去年就讓各部院堂官和禦史到各地清理軍務,可很顯然這是治標不治本的辦法,並不是長久之計。
屯兵製涉及到了朝中勳貴和大明各衛所軍官的利益,又是洪武皇帝所定下來的祖製,宣德帝即使是身為天子也不敢輕易觸及。
如今交趾爆發叛亂,不僅交趾都司無力剿滅,而且朝廷派去的平叛大軍也接連失利,竟然折損了數員文武重臣,這就給了宣德帝一個大展拳腳的機會。
宣德帝既想看看李雲天能否給他爭一口氣,平定了交趾的叛亂,使得他能趁機提拔新一代的勳貴,擴大在朝中勳貴的影響,同時也想知道征兵製推行起來的實際效果如何。
因此,對李雲天和宣德帝來說,這次交趾的平叛隻能成功,不能失敗。
必須要說明的是,交趾的商業專賣權並不是要封殺掉交趾當地的商人,也不是不允許外地的商人進入交趾經商。
如果用一句通俗的話來概括,交趾的商業專賣權實際上是打造出了交趾的總經銷商,交趾各地大大小小商販的貨物都要從這些總經銷商那裏進,私下裏不能從其他地方進貨,否則就違法。
這樣一來,這裏麵的利潤可就非常可觀,足以令南直隸的商賈們動心,而二十年的期限也足夠確保他們的利益。
至於采礦權,對那些商賈而言就更有誘惑力了,營業執照也是二十年,其中主要指的是鐵礦,其餘的就是金礦和銀礦等貴金屬。
洪武年間,官營鐵冶業的工匠由於受到匠官和工長的殘酷壓迫,故而不斷逃亡、怠工,以至暴動,致使官鐵冶開閉無常,日益走上瓦解、衰落的道路。
因此,洪武二十八年,明太祖下令罷除各處官冶,允許私人自由采礦冶煉,按產量納稅三十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