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河道遊進縣城,偷了一戶人家小閨女的衣裙,弄亂了頭發,躲躲藏藏,與野狗搶食,隻為了活下來。
遇見鄭兮那日,是難得的一個晴天。
2
發現娘的人在縣城尋我時,我知道,該來的躲不掉。
吃完了鄭兮做的素麵,我對她說,有家人來尋我,我要走了。
鄭兮翻著舊荷包,找到幾枚銅錢,一股腦都給了我。
我是去赴死的,這錢,怕是用不到了。
我以為我會死,但娘竟然沒有殺我。
她抹去了我原本的姓名,將我送入太學,從此不聞不問。
像是母子之間特有的默契,抑或者,我們這類人都明白的道理,她不殺我,隻要我聽話。
太學的日子很乏味。
四書五經不難,經史子集簡單。
我一開始並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直到某個節點,某個瞬間,我忽然明白了,我想要的,是世間大亂,是一同毀滅——我知道,娘要奪權,我也知道,娘是個瘋子,我更知道,我與娘是一類人。
娘從一個郡王外妾,一路爬到天後之位,她不殺我,隻有一種可能。
我對她,有用。
棋子總不甘心為棋子,棋子也不想做執棋人,棋子想砸了這棋盤!
3
陛下病重。
勞累?體弱?
我在太學祭天時看了一眼,心中冷笑,分明是中了慢性劇毒。
我說了,我與娘親是一類人,因而,我在想,倘若我是娘親,我要做什麼?
毒死皇帝,長子繼位?
與那病懨懨的皇帝相比,年少正好的蕭瑾更不好對付。
我若是蕭瑾,便不會出頭,更不會拚個「賢王」之名,那樣死得更快。
韜光養晦,取信於人,才是上策。
我一直不出仕,是為了吊住蕭瑾,待時機成熟我會成為蕭瑾的幕僚。
我要讓他羽翼豐滿,對抗天後。
兩虎相爭,必有傷亡。
等蕭瑾與天後兩敗俱傷,我便推蕭暇上位——蕭暇,我母親最小的兒子,名字裏之所以帶著「暇」字,是因他出生時,雙耳失聰。
那之後呢?我要成為權臣?我要挾天子以令諸侯?
不。
我要公開自己的身份。
拉攏外戚一族,與蕭氏皇族兵戈禍起,戰火荼毒,千裏焦土,血流萬川。
我一定會死。
但其他人,也別想活!
我的計劃在按部就班地鋪展著,實施著,平南大軍要凱旋了,蕭瑾也要坐不住了,下一次,他再請我,我便如他所願……
然而,世事無常。
那一晚,我在窗前賞月,一個醉醺醺的女子闖了進來。
鄭兮!
我一眼便認出了她。
她醉得厲害,歪歪斜斜走向我,手裏拎著一把刀。
「陳煥?」她瞇著眼問。
我沒說話,她將我當作了旁人?
「不是,」她晃了晃腦袋,努著嘴說,「陳煥沒你這麼好看……你是……神仙?」
我不是。
我是妖孽,是生來罪惡,是唯恐天下不亂的妖孽。
「你是神仙,」她笑起來,露出一排小白牙,傻傻地問,「神仙能保佑我嗎?」
我望著她,輕聲問:「你求什麼?」
「我求的可多了!」
她醉酒的雙眸亮晶晶,如少時那般明亮:「我求生意興隆!多賣腿子!我求陳煥死!七八塊一起剁!我還求,求……求一個家,求個夫君,求妹妹平安,求天下太平,求……我是不是求太多了?」
「不多。」我走向她,彎腰淺笑,「你所求,我盡允。」
「真的!」她驚喜萬分,又抽了抽鼻子,「你真個是好神仙!」
4
顛覆江山有什麼意思呢?
當神仙還是當妖孽,因為鄭兮,我選了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