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可行,也是唯一的辦法!
還有其他辦法嗎?
如果在一個正常的社會,法律會製裁範家。可是在金縣可能嗎?
江平硬生生弄死了何建生,他得到製裁了嗎?
甘佳寧事後他們找到何家,甚至對幼子都動手,警察管了嗎?
沒有,他們沒有管,不想管,不敢管,也管不了,因為他們這個關係網實在太恐怖了。
陳進唯一能做的,隻有走這條路,犧牲自己,來徹底完美地達成甘佳寧的兩個心願。
沒有人會知道陳進是怎麼做到的,徐增也想不出來陳進到底是怎麼營造出一個不存在的朋友。
尤其是12月22日殺害範長根那次,警方的後續調查會找到監控中陳進走進806房間時的清晰麵部特征,從而形成堅定的不在場證據。
這是陳進精心設計的一個鐵證。
他一共有三張身份證,除了購車買房的那張外,他用真身份證訂了806的房間,再用第二張假身份證訂了樓上906的房間。
在晚上,趁著夜色籠罩,他先來到906房間,這是頂樓,他從窗戶上掛下一條軟梯和一根保險帶,那天是風雪天,陳進早在前幾天的氣象預報中就得知,沒人會看到一個風雪天夜晚的頂樓房間會有這麼一幕。隨後,他來到806客房,用保險帶固定自己後,順著軟梯爬進906房,把保險帶和軟梯收了後,一晚上他都住在906房。第二天早上作案時,他離開906,並且經過化妝打扮,戴上帽子,離開酒店,使酒店的一樓大廳監控也拍不到他的臉。
在作案後,他回到酒店的906客房,按同樣方法爬回806,在這個風雪天依然沒被任何人看到。此後,他一直等到9點,這才正大光明地離開了806房,從而營造了一個堅定的不在場證據。
當然,他考慮到如果警方有極端聰明的家夥,會懷疑他一個人作案,並且想出了樓上樓下轉換製造不在場證明的可能性。
好吧,如果真有那麼絕頂聰明的警察,警方依舊會一無所獲。因為警方會發現,那一天九樓的監控或許是被清潔工的拖把幢歪了,拍不到906房的畫麵,從而根本沒辦法確定陳進是否用上下樓的方法製造身在806房的不在場證明。
而他登記的906房間的身份證,經查確實有這個人,但查了後會發現不是。
但憑這點能判斷陳進沒有同夥,一切都是他死前虛張聲勢嗎?
沒辦法,邏輯上要證明一樣東西存在很簡單,找出這樣東西。
但要證明一樣東西不存在呢?很難。就像你沒辦法找出證據證明上帝不存在。
他們找不出陳進的同夥,難道就能說陳進是在唬人,根本沒有同夥嗎?
找不出隻因這個同夥被陳進保護得太好,線索太少,而陳進在法庭上的最後一辯,簡直鐵證如山,各項證據都指向了他還有另一個同夥。
通過隨後的屍檢,警方會發現陳進的肛門括約肌鬆弛,這也是他在前幾個星期弄出來的。所以看守所的人會告訴徐增,前段時間陳進上廁所在呻吟,以為是癌症發病,事實上根本不是,而是他用很痛苦的方式,讓自己的肛門擴張,從而再次製造出自己是同性戀的鐵證。
而警方問遍陳進同學,得到的供述都將是他整個大學期間從未和女性有接觸。
其實那是因為他大學時的自卑,根本無關同性戀。
在美國多年他也從未談過戀愛。這是因為他一直深愛著甘佳寧!
但警方呢,一定認為他是同性戀!
至於殺害李範兩家的騎電瓶車男子,無疑是陳進本人。隻不過他穿了緊身的薄衣服,並且整個人縮著騎車,造成視覺上這人不是陳進的印象。
事實上,陳進在警局交代的犯罪經過,才是真實的。所以測謊儀都證明他沒有說謊。唯獨涉及到他的犯罪動機,他和甘佳寧的關係,這些的交代是他編造出來的。
他不惜冒著更高的風險設計處理江小兵的屍體,不惜在後麵的每次犯罪中,都畫蛇添足,無疑是要營造出他有另個同夥的堅實鐵證。
他的整個犯罪計劃無疑是讓人嗔目結舌的。他明明獨自犯罪,卻要讓犯罪在警方偵查過程中,看起來是合夥犯罪。同時,在被抓獲後,他又能給出十足的證據與合理的解釋,讓警方放棄案件是合夥犯罪的判斷。最後,在法庭的最後一辯,他還要能列出更堅定強大的證據鏈,來推翻前次的解釋。
三重的動機嵌套在一場犯罪計劃中,並且每一重的犯罪動機都需要有足夠的證據支撐,而每一重的犯罪動機又能找出更堅固的證據來推翻前一重的犯罪動機。
這需要多麼強大的智慧,這需要多麼精妙的構思!
可是這一切,他做到了,陳進做到了自己的終極計劃。
隻有這樣,才能在最後來一句赤裸裸的威脅:“雖然我進去了,可我那位朋友依然還在外麵,哼哼,上門找過何家麻煩的還要小心了,哈哈。”
後來的事實證明,陳進贏了這一局。
所有受害人家屬,包括範家,再也不敢找何家的丁點麻煩,對於何家的事,更是閉口不談。
這其中一方麵原因是每個人都是愛惜自己生命的,尤其親眼見證了這四起凶殘的殺人案,並且得知還有一個凶手始終逍遙法外,警方再也沒抓住。更得知了陳進並非為甘佳寧複仇的,那個沒抓住的凶手,才是真正替甘佳寧複仇的。
這就像一柄達摩克利斯之劍,永遠懸掛在他們頭頂,讓他們做事不禁收斂許多,並且凡事都留有餘地。
另一方麵,當省市縣領導在當天審理完商討抓捕另個凶手,保護受害者親屬的應急會議上,都下了指示,要求他們親屬以後絕對不能再騷擾何家,否則公安機關一律進行抓捕,按照法律嚴格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