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2 / 2)

那通電話我隻說了兩句話。

“自己要保重。”

“……再見……”

並不是我勇敢,也不是我逞強,而是我發現自己沒辦法把她的身體留在我身邊,卻讓她的心留在別人身上。

所以,我選擇說再見。

再見這兩個字在我跟筱柔之間有著很深刻的關係,從我跟她第一次見麵到最後,我都是用再見向她道別,因為我一直傻傻地相信著,說再見,就真的會再見。

在筱柔離開我之後的第三天,我跑回誠品書店站前店,再次遇到那個跟她一起做市調的女孩,是她告訴我筱柔在老樹咖啡打工的,也是她告訴我筱柔辭職的消息,因為筱柔打算待在彰化,幫她男朋友處理他未婚妻的後事。

說實話,我真的該謝謝她,雖然我還是沒有請她喝咖啡,而且我還很過分地對她說:“改天有機會!”

我又開始一個人看電影,而且我多了個原則,非華納威秀影城我不看。

我想那是一種魔力吧!

筱柔跟我的故事在華納威秀正式展開,而我也想在那兒做個結束。

但是怎麼結束?

我不知道,反正沒了女主角的戲遲早會喊“卡”的。

小 JOG 在筱柔離開之後,好像失去了原有的馬力,我可以體會它的心情,一定是跟它主人一樣悶悶不樂,因為它從那天開始就沒有再被吊走。

陽明山上的夜景一樣那麼迷人,而且那兒成了我每個晚上必到的地方,左右兩邊一樣坐著一堆情侶,他們的嘴巴不是忙著細訴心中情,就是忙著讓對方沒辦法開口說話。

就是在這裏,筱柔告訴我最能感動她的方法,於是我買了一套印著雪白色羽毛浮水印的信封與信紙,寫了整整七張愛她的理由,在她離開我的第七天,投到她住處的信箱裏,因為我不相信台灣的郵差。

她說過,滿滿一整張愛她的理由,就可以打動她的心,而我寫了七張,代表能打動她的心七次嗎?

我想不是吧!因為到現在我沒有再聽到她任何消息。

那本日記,從九月二十號寫到九月二十一號,隻有兩天,寫了兩篇,破了上一次隻寫三篇的紀錄,從九月二十二號到十月二十三號,寫上的心情是空白。

我真的去買了一個風鈴,而且把它掛在窗戶上,但我一樣聽不出風的訊息,反而覺得它有點吵,想把它拆下來。

或許是筱柔不在我身邊吧!不然她可以幫我聽一聽,說不定還可以幫我翻譯。

我花了一天的時間愛上她,她花了六小時的時間離開我,這也算滿公平的,至少不會太懸殊。

三十二天了,阿群常問我:“你有多愛她?才幾天而已,你會有多愛她?”

他確實考倒我了,因為我沒辦法測量出我對筱柔的付出究竟有多少?究竟有多愛?

感情的流失是沒有知覺的,當你已經愛到不知何為愛的時候。

所以我都會這樣回答阿群:“我不問自己有多愛她,我隻問自己有多少愛能給她。”

從認識筱柔到現在,我不斷地在證明,一心要推翻她對我提出的疑問。

或許我真的應該感謝地震,雖然我在九月二十六號才知道它對台灣造成多大的傷害,但不可否認的,它給了我提出證明的最佳時機。

但,還是留不住,短短幾天的證明,抵不過別人付出多時的感情。

“一書,走吧!我們回去睡覺了!”阿群打斷我的思緒。

“好,山上已經開始冷起來了……”

跨上阿群新買的一二五機車,發覺大一點的椅子比較好坐。

“阿群,買新機車有新心情喔!”

我雙手趴在阿群背上,車子以很快的速度往山下滑去。

“那你也去買一台呀,換個心情嘛!”

“不,我的小 JOG 還有她的回憶……”

阿群沒有再回應我。

山上真的開始冷了起來,車子每飆過一個彎道,就感覺又有一陣更冷的風吹來。我窗戶上的那一隻風鈴,現在應該正與風對話著吧!

***感情的流失是沒有知覺的,當你已經愛到不知何為愛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