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這句話一直重復。
大家看我的眼神,就跟我是神經病一樣。
我想把手鐲取下來,或者按一下什麼開關,把它給關了。
但,取不下來。
我也找不到什麼開關。
我趕緊逃出去了圖書館。
一路上都有人對我行注目禮,好像在說:咱們學校什麼時候又瘋了一個。
我恨恨的給沈在洲打電話。
「你卑鄙!」
他慢條斯理的說:「女朋友,快去給我打飯過來。」
27
手鐲終於停止了尖叫。
我去食堂打了飯,去了男生宿舍。
我想,我得寫信建議學校,不準女生進入男生宿舍。
這樣我就可以不去找沈在洲了。
我進去他們宿舍,他那些室友都曖昧的叫我嫂子。
我哦了一聲。
我把飯扔他桌子上,恨恨道:「你知道我剛剛多丟臉嗎?!你怎麼這麼壞呢,你知道現在全校多少人看我笑話?」
他沖我假笑,臉頰上還有兩個酒窩,看起來就很欠揍。
「彼此彼此。」
送完了飯,我怒氣沖天:「我現在可以走了嗎?大少爺!」
「不行。」
他室友都好奇的看著我們,眼神好像在問我什麼時候翻身農奴把歌唱了。
我恨恨的把書包往他桌子那裏一扔,就開始學習。
28
從此以後,他好像掌握了耍我的命門。
隻要我敢不回他信息,不去找他什麼的,他就讓手鐲尖叫。
我們兩就跟那種結婚很多年都巴不得對方去死,但又不得不在一起的怨偶似的。
他知道我在考托福,就叫我把他媽給我的 500 萬,還給他。
那天我們兩大吵一架。
我說:「你和你媽不是說你們沈家給出的東西,不會收回去嗎?你要不要臉,我付出了這麼多,我得點好處是應該的!」
他說:「你有點錢,你就飄了,你現在是我女朋友,你看看你做的事,哪裏有點做女朋友的覺悟,你憑什麼出國留學?你要是不拿著錢離開我,別說 500 萬,5000 萬我都給你!」
「啊呸!誰稀罕你的臭錢!」
說實話,這句話,一定是我氣頭上才說出來的。
因為我們兩在一起後,他就給我飯卡沖了很多錢,還給了我一張卡,叫我去花。
雖然我沒什麼要花的,但不妨礙我把卡收了。
我拿著他的卡,每周都會帶我室友去吃幾頓死貴死貴的飯菜,漲漲見識。
我可是很務實的。
這是我的精神損失費。
29
「不稀罕你就還回來。不準拿著我家的錢去留學。」
「沈在洲,我真看不起你!把手鐲給老娘解開,老娘要和你分手!」
「分手?分個屁!除非我死!」
那一刻,我感覺我們沒結婚,但是勝似結婚。
太可怕了。
不過我們到底還是大學生。
中午的時候,我們兩因為吃什麼,又大吵了一架,把之前的吵架給覆蓋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