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小時後,警察們肅著臉通知我,要帶我去做個精神鑒定。

我苦笑地搖了搖頭,心想果真是薛定諤的貓,怕什麼來什麼,繼而輕聲道:“應該不用做鑒定,市人民醫院有我的病歷,每周我都會去那邊開藥的。”

“小同誌,你這什麼意思?”警察瞇了瞇眼,審視著我冷聲道。

“字麵意思,非常抱歉,我隱瞞了一些事……但請相信我,我所告知你們的一切全都是真話。”我苦澀地開口,到底沒直接告知他們自己有嚴重的抑鬱癥,不吃安眠藥無法入睡的事。

“小同誌,你這樣隱瞞不報很耽誤案情的,你……”警察們皺著眉,不認可的審視著我。

對於他們的猜疑,我深感無力,卻又無可奈何,隻慘笑著重申:“去醫院吧,我的主治醫師會跟你們說明我的情況的……求你們了……”

最終,他們還是依照了我的意願,帶著我去了醫院。

來到醫院,我們直奔主題,直接去了三樓精神科。

看到我來時,精神科的醫生愣了下,納悶至極:“誒,小林?怎麼周五就來了?”

“醫生……”看到他,我憋了許久的淚水刷地一下流了下來,一邊抹眼淚,一邊道,“我、我被懷疑了,嗚嗚嗚嗚,我的嫌疑洗不清了……可我又不認識那些人……”

我哭得撕心裂肺,身子也止不住地顫抖了起來,將自己縮在凳子上,臉色極其慘白。

“怎麼回事?”警察們一時沒想到我的反應會這麼激烈,忍不住質問。

但誰想搭理他們呢,反正我不想,我不管不顧地哭著,將心中的煩悶與委屈全發泄了出來。

是了,有個很無奈的事實,我有精神病史——幼時患有自閉癥,在醫院治療了整整五年,成年後又患上了較重的抑鬱癥,每周都需要來醫院開藥,不吃藥就無法入睡。

正因如此,那天我才會那麼肯定自己一定是被歌聲吵醒的,可……這一證據,在另一層麵上,又成了我的致命一擊——兇手如何以一敵十,一個人製服那麼多人的?

最大的可能就是那十人早已被迷暈!

而我……有安眠藥……

我的嫌疑洗不清了……

更讓我痛苦的是,這群人可能會聯係我父母……我那對德高望重、待我極好的父母……

一想到這,我本就惶恐不安的情緒越發不穩定,整個人都在控製不住地顫抖,口中無力地念著“不是我”,眼前卻開始發黑,黑暗中似乎還有什麼東西在挪動。

我知道,我發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