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4章 初步契約社會?(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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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扈三娘乃是鄆州扈家莊扈太公之女,自幼生的美貌,又偏愛武藝,得名師傳授,一對雙刀練得刀法純熟,年方二八時就已在江湖有了英武名聲,人送綽號“一丈青”。

去年梁山正是發展之勢,因事起兵攻伐其鄰村祝家莊。隻因祝、扈兩莊有攻守盟約,扈三娘又是年輕氣盛,率手下莊丁來援,側擊梁山人馬。剛一接陣,一丈青扈三娘大發雌威,連勝數陣並幫助祝家莊擒了梁山一位頭領矮腳虎王英,一時梁山軍陣腳大亂,帶軍頭領宋江奪路而逃。

扈三娘並不罷休,耀武揚威緊緊追趕。

不過強中自有強中手,在追擊宋江的時候,卻遇到了梁山前來增援的生力軍九紋龍史進的隊伍,被化名“張家哥哥”的豹子頭林衝截住廝殺。扈三娘雖然武藝已是很高,但於林衝這個八十萬禁軍教頭來說她的水平卻不是一個層麵的,幾個回合過後即被生擒活捉,宋江派人將她解到山上送到後寨宋太公處軟禁起來。

及到後來梁山軍襲破祝家莊,由於自身損失也不小,軍卒氣憤不過追殺參與抗拒的莊裏領頭的和手下悍卒,殺戮者甚眾。扈家莊也受到了牽連,扈三娘父兄等家人仆婦數十口均被擒獲,繩捆索綁押上山來。

對於扈三娘的處置,宋江的想法不得而知,隻是以宋太公的名義將其強留家中。後來是如何勸說與操作的無人知曉,隻知道結果就是扈三娘做了宋頭領的妾,她的婢女秋菱則被配與了被救出來的矮腳虎王英做了夫婦。

按那時的規矩,戰陣之中所得俘虜,尤其是魁首的家眷,男丁必是殺之祭靈,女子衝入軍妓。扈三娘失手被擒,已自知命運淒慘,說客估計是又以全家老小作要挾,她無奈以自己和秋菱作為交換條件換取其父兄性命。兩樁婚事做下不久,其兄扈成帶著扈太公和十餘家人離開山寨,投奔西北延安府親友去了。

當然這些別人並不知內情,現在雷三郎也是隨著一丈青的敘述,拐彎抹角套問分析出來的。

大宋朝廷百餘年的禮法教化,已經使得臣民從思想上深深地奴化了,尤其是下層百姓。認命,已經快成了一種習慣;對女子的種種貶低和約束更是深深的紮下了根。

扈三娘答應的做小妾這個地位從大宋禮法上來講可是相當低賤的,從某種角度來講就是一種短期的奴隸。宋律規定,當了妾就是賣身給夫家,一般為期三年,除了作為夫家的傳宗接代工具以外,比婢女、丫鬟也就多了個“妾”這麼一個名分。在這三年中除了聽命於主人外,別的權力是沒有的,就是生了孩子都不算是自己的,那都是歸入夫家和正妻的名下的。夫家可以拿“妾”來任意買賣交換,甚至贈送給它人。隻有在三年“服役”期滿後,才能算恢複人身自由,當然混得好的話,也可以得到一筆獎賞算是“工資”。

妾與夫家已經是一種雇傭關係,有錢有勢的大戶人家納妾除了傳宗接代就是為了滿足****;官場上交換小妾,滿足淫樂已經是一種風氣,而且這還是律法保護的。做妾的要是敢於違抗,會被按律製裁,那結果比死都淒慘。

留下扈三娘做妾應該是宋太公一家看中了她這個矯健的身體,認定一定是個傳宗接代的好“載體”,當然那宋江貪戀她的美貌也應是順理成章不言自明的。反正隻是納妾,又不是娶正妻,這宋頭領還未有子嗣,小小家事別人能說得什麼?

而在這種境遇來說,扈三娘當時作為一個俘虜,能不去衝做軍妓而當個頭領的妾已經是“優待”了,為了家人她這樣選擇也是無奈之舉吧,畢竟她一直是生活在在這種禮教氛圍中。

不過這時畢竟離隋唐五代還不遙遠,胡人文化的血性還有不少存留,扈三娘也不是一般的女子,從她於亂軍之中敢於孤身追趕宋江就可看出她的自信和高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