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末,高考成績出爐。
一場台風,讓溪照一夜降溫到十來度。
次日,懶得翻箱底找外套穿的唐物,直接披了件校服,到南街某KTV與朋友們相聚。
卓明遠覺得他有病,“唐物你沒事吧,誰畢業了還穿校服啊,怎麼,還沒當夠高中生啊?”
唐物坐下,隨手開了罐冰啤,“對,要不是分數太高,我還想回去多念一年呢。”
卓明遠氣笑,“得,隱形炫耀,招仇恨。”
上帝還不算太偏心,唐物生得好看,畫畫天賦從小拉滿,唱歌卻五音不全。
所以他一般到KTV都不點歌,隻負責拚酒搖骰子。
玩到中途,他出門接了個電話,再回來時,身上的校服不見了,隻剩一件看著就冷的短袖。
“你不冷啊,你校服外套呢?”卓明遠湊過來問他。
唐物臉色不變,“你剛不是說我嘛,我扔了。”
“臥槽。”卓明遠真信了,“我就開個玩笑,不至於,扔哪了趕緊撿回來,生病了可不能賴我啊。”
唐物扯了個笑,順著他話說,“不用你負責,要真感冒了,隨便給我報銷點醫藥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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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裴許將那件寬大的校服外套洗幹淨,帶回了學校。
然後到廣播站發布了一條“尋衣啟事”。
周六那天,她去南街買東西。
結果生理期提前,褲子髒了都沒發現。
好在一個小姐姐過來提醒,並塞了她一件外套,說是有人讓她幫忙給她。
可惜裴許還沒來得及道謝,也沒來得及問別的,小姐姐就又匆匆說自己趕時間上班,直接跑了,裴許跟在後麵喊都喊不住。
名字沒有,聯係方式沒有,她都不知道這衣服該還給誰。
唯一的信息,就是她認得出這外套是一中的校服。
裴許連著一周都去廣播室尋人,結果一直沒人來認領,她甚至每個班都跑了一遍,問有沒有人外借過校服或者丟校服的,都沒有。
最後,這件校服一直擱在裴許的抽屜裏,直到第二年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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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許升高三前的暑假,八月。
西城的圖書館,裴許去了趟洗手間回來,桌麵多了一張A4紙,紙上畫了八幅簡筆畫,連起來是一個小故事。
故事內容大致是:有一個不開心的小姑娘,臨時幫爸爸看寵物攤,攤上有一條叫“沮喪”的蛇,一隻叫“悲傷”的烏龜,和一隻叫“開心”的小鴨子。一個小男孩來到攤前,小姑娘抹掉眼淚,問他要買什麼,小男孩看了她一眼,重複說,“要開心鴨,要開心鴨...”
裴許看完畫,憂傷的臉終於勾起一抹笑。
從高二起,她有了個習慣,一不開心就會到西城的圖書館看書。
偶然一次,她收到了一張故事簡筆畫。
自那之後,不說每次,但十次有八次都會收到,每回畫裏的故事都不一樣,但都很治愈。
她不知道畫的主人是誰。
有時候她去完洗手間回來,畫就會出現在桌麵。
倘若那天她沒去洗手間,就會有一個陌生的姑娘拿過來給她,一問,對方也不知道那人叫什麼,隻說是個高高帥帥、說話很溫柔也很禮貌的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