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研究員在機關幹了半輩子,二十多年都碌碌無為,在他快五十歲這年,終於有了一個重量級的研究成果。他那篇八千多字的論文已經拿給了行業裏的專家看過了,專家說無論從研究方向還是深度上,在全國都將會有一定的影響。
劉研究員知道自己的出頭之日終於來了。他把論文拿給科長看時,沒忘了在署名時寫上科長,而且是在自己的名字之前。在機關二十年多了,這個成例他早就一清二楚。果然,科長握著他的手講了一番鼓舞人心的話,說得劉研究院心裏熱乎乎的。幾天後,論文就交給了處長審核,當然,在科長的名字之前又署上了處長的名字。一個星期後,局長看著署著自己姓名的論文,一麵看一麵自言自語:“這論文,寫得沒得說……可一篇文章署四個名字是不是太多了?”局長逐個看了下去,第一個是自己;第二個是處長,認識;第三個是科長,聽說過;最後一個是劉研究員。劉某某是哪個?沒印象啊。於是,局長大筆一揮,劃去了劉研究員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