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市民的文明行為,市委、政府決定在各單位抽調人馬組成勸導組,每周抽一天時間分赴各主要街口,對市民的不文明行為,尤其是亂穿馬路行為進行勸導。

有個單位不以為然,局長對宣教科長說:“管人家穿馬路是交警的事,你就安排兩個老職工去應付一下。”

科長答應了。誰知市裏這次是當了真的,第一周結束便發通報,對該單位安排老人勸導作了點名批評,說是形同虛設。

局長大為惱火,第二周便讓宣教科另行安排兩個年輕力壯的同誌參與。豈料第二周結束,他們單位仍然挨了批評,說那兩個職工勸導不注意方法,引發路人爭吵,反而阻塞了交通。

局長無奈,隻得對科長說:“我看還是安排女同誌吧。她們溫柔些,肯定不會捅婁子。”

不想第三周結束,他們單位還是上了批評榜。原來兩個女職工雖然對亂穿馬路的行人及時作了勸阻,但那條街是主幹道,在勸一個人的同時,另外有人橫穿馬路,最終釀成一起車禍。

這下局長也沒轍,對科長說:“你自己想辦法。反正一條,不能勸導一個月,就四個星期挨批評。”

到了第四周結束,該單位非但沒挨批評,反而得了表揚。這讓局長如墜霧裏,忙問究竟。

科長說:“這次我沒安排本單位的人去,而是在外麵請了兩個人。”

局長有些不悅:“難道我們單位的素質還不如外麵的人高?”

科長賠笑說:“當然還是我們單位素質要高些,我請的那兩個人一個缺胳膊,一個少腿,哪能與我們的職工相比呢?”

局長更加生氣:“這樣的人也能做文明勸導?你簡直是在開國際玩笑!”

科長說:“他們當然不能作勸導,而且我也沒打算讓他們說話。我隻是讓他們分站馬路兩旁,手裏各拿一張醒目的牌子,上麵寫著:為了不跟我一樣,請別亂穿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