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次副縣級領導幹部公開選拔中,我單位的孫有誌筆試和麵試成績都是全市第一名,組織考察也順利通過,現在正在公示,隻待公示期一過,就可以到重要崗位走馬上任了。
有誌大本畢業,年齡還不到三十歲,這麼早當上了副縣級,可以說前途無量。我們局是縣裏一個隻有二十來人的普通小局,能產生一個副縣級也是全局幹部職工的光榮啊!昨天我帶領全局人員到一個大酒店開了三桌,好好地慶祝了一番,並和有誌合影留念。
今天剛一上班,我收到一封信和一個光盤,打開一看,信裏麵有幾句打印的話:“這盤錄像我已經分別郵寄到市縣主要領導手中,請您看一下是不是有必要將孫有誌的公示材料和錄像一塊再放到網上?”
我將光盤放到微機裏播放,隻見有誌從購飯窗口買了兩碗大米,放在了外麵的一個餐桌上,然後又買了兩碗大米放在餐桌上,然後又將四隻碗兩兩對扣在一起,然後又拿出一隻塑料袋,將四碗米和碗一塊放在塑料袋裏,然後提起來走出了餐廳大門。同樣的事件,不同的場景在這盤錄像中共出現了六次,也就是說有誌至少從餐廳拿走了二十四隻碗。我常常在縣委機關餐廳吃飯,一碗米隻五毛錢,我是知道的,而那樣的雙層真空不鏽鋼碗在超市至少要賣到10元一隻!
看後我就明白了,有誌這個副縣級已經毀在了這個小細節上了!
我不由長歎一聲:“有誌啊!有誌!你要那麼多碗做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