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廣州的一家企業欠了我們局幾十萬元的債。十幾年來,我們單位每年都要派人去向他們討幾次債,結果都是花了不少的差旅費卻無功而返。這件事一直讓我很奇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賬怎麼會要不回來呢!
前幾天,我們局的辦公室張主任找到我:“小劉,你今年可以說為我們局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工作能力和成績是有目共睹啊!經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你半個月的時間,讓你去一次廣州,要一下我們局的那筆老賬。當然,這筆賬已經要了十多年了,你能要過來就要過來,如果要不過來呢,你就順便在南方各處轉一下好了。”
十年前,我就是在廣州大學法學院畢業的高才生。這次帶著有關材料到了廣州之後,我充分利用我所學的法律知識和老師、同學等各種關係,隻用了不到十天的功夫,就成功地將這幾十萬元要回!
你們可以想象我是多麼的興奮!這可是局裏要了十多年的舊賬啊,別人要了幾十次都沒有要回一分,我隻用了幾天就全部要回了!我感覺自己就像一名凱旋的戰士,也沒有心思在廣州逗留了,滿懷喜悅地立即飛回了單位。
回到單位,我馬上走進了王局長的辦公室向他報喜,本想著他會誇我幾句,沒有想到的是,王局長隻是冷冷地說:“知道了。”就再不理我。
從王局長辦公室退出來,我很鬱悶地來到了張主任的辦公室:“我討回了咱局幾十萬的舊債,可是王局長怎麼好像很不高興啊?”
張主任說:“何止是王局長一人不高興,咱局上下一百號人,沒有一個人會高興!”
我很不解:“這是為什麼呢?”
張主任說:“你真以為大家都討不來這筆舊賬啊?其實這筆賬已經十幾年了,局長也換了好幾個了,對我們局現來說要不要都是無所謂的事。可是你現在真的把賬要清了,我們局裏的人如果再想出去轉轉,還能找到什麼比討債更好的理由呢?”
我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