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過的蛋 婚姻的虛與實(1 / 2)

我向來反對過情人節,那是商家騙錢的伎倆,我若被套牢,此生不曉得要被人家賺去多少冤枉錢。若按日曆計算,過了元旦是新年,過了新年是元宵,過了元宵是情人節,等下又是清明,五一,母親節,父親節,一溜排到頭兒又到聖誕,我整年哪天不給人伸頭宰啊?

所以我堅決拒絕老公給我買一把瀕臨凋謝的爛玫瑰,而且居然超過二十塊!有那錢不如給兒子買罐奶粉來得實在。

MSN上某友跟我抱怨,說與老公為情人節吵架了。我問原委,她說,老公在情人節這天要出去應酬,不回來陪她。她要求個道歉,老公說,這又不是什麼大日子,有啥可陪的。她於是就掉淚了,把我笑得稀裏嘩啦。我說大姐啊!你都結婚N年了吧?怎麼還搞得跟未婚少女似的多愁善感?你沒擺正位置吧?你還當自己處於被追的年代啊?

那友生氣了,說,你怎麼這樣啊,追到手就不必討好了嗎?

我說,錯!追以前,你是被動的,他是主動的。結婚後,你就是一家之主了,這個家就是你的了,你得量體裁衣,看菜下飯,經常給他點兒小恩小惠,給那可憐的離了娘跟你過的孩子送點兒溫暖。

她又不平了:俺也離娘了,為啥他不給我點兒溫暖?

我說,那就看你把自己放在家裏什麼位置了。你覺得這家是你的,你就得當家做主,平衡關係,八麵玲瓏。你招待他的朋友,拉攏他的夥伴,替他惦記著一應社會關係,到時到月就打點。你覺得這家是人施舍給你的,那就等著人不時給你小恩惠呀!這是兩種心態,一種是主人翁精神,另一種是寄人籬下精神。你是願意當主人呢,還是願意當寵物?

她不響了。說,婚姻得兩個人經營,隻我一個人付出,我為什麼要保留它?

我說,對呀,你付出了,你就得有做主的權利,有說話的分量。這就叫權利義務對等。你有什麼要求,你就直說,不必使小性子,一人悶頭哭,讓人猜。倆人一起生活,又不是談戀愛,好搞那麼複雜的“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男人的新鮮勁就兩天,過去了就膩歪了。你說你到底想要啥?

她說,我想他多陪陪我,不要每天出去應酬到半夜回來,搞得我們都沒有自己的空間了。

我說,哎!對嘍!姐姐有話你直講,繞那麼大彎子,借個情人節的題發揮什麼?你自己都知道症結所在,何必找別的碴兒來為難老公呢?

婚姻關係其實跟菜市場討價還價差不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底限,在有共同的做成一筆買賣的願望下,就會你進一點,我退一點。比方說,你跟男人談,我要你天天陪著,男人就答,不可能啊!我要幹事業。那你就說,你隔天陪我一下,免得老婆跑了。他就答,我若口袋空空,你也跑啊!你再說,你一周出去混四天,留三天陪我。老公就會再退讓,這樣吧,我周末有空陪陪你,你愛上哪我跟你上哪。

這就是妥協。

兩人都僵著,買賣就要完蛋。

我理解這個過程,也費了老鼻子勁。

以前老公一抽煙我就鬧騰,倆人不曉得為這個爭多少回。我讓他戒煙,他說不可能。他也沒啥嗜好了,再不抽支煙,難受。

我就想,他是抽煙好呢,還是養個小老婆好?

顯然抽煙好點兒。

但抽煙得有個度。一天一包,每天10塊,一年就是3650,搞不好3660。這可是我買倆LV的錢!我憑什麼讓他一年燒我兩個包啊!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