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小時候嬸娘就喜歡我,常常給我買點吃的,買個新衣服。
如果沒有村長和嬸娘,我也沒法子讀大學。
小時候,我曾經聽村裏老人提到過,我媽生我的時候,看到是個女娃,晚上直接丟屋外了。
準備著一晚上沒人管,凍死算了。
幸好幹娘半夜聽到孩子哭,跑出來看了,把我撿了回去。
養了兩天,她抱著孩子上門,問我媽,到底要不要這孩子?
我父母怕被村裏人說閑話,不敢不要。
於是,就這麼不情不願地養著我。
幹娘知道他們的本性,一直暗中照顧我。
我很是感激她。
等一切辦妥,幹娘帶著我添置新衣服,還給我買了一個大金鐲子,說是認女兒的見麵禮。
為慎重起見,村長還擺了兩桌酒,請村裏人吃飯,唯獨沒有請我的親生父母。
11
我依然回去海城工作,幹娘和村長常常會給我電話,彼此聯係,一切都很好。
夏天的時候,幹娘告訴我,我家出事了。
雖然被我回家鬧了一場,但李新福卻一點悔改都沒有,依然每天在外麵喝酒鬼混。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半夜騎摩托車回家,暴雨天,電閃雷鳴。
他的酒實在喝得太多,整個人都是蒙圈狀態,迎麵就和人家超載大卡車撞上了。
人沒死,但是,腦袋撞壞了,癡癡傻傻。
這還不是最關鍵的,最關鍵的是,孽根傷著了,醫生說,大概率是不會有子嗣了。
我爸媽急得差點暈過去。
等著李新福出院之後,也不知道我爸聽了誰的話,還是他一拍腦門,變聰明了。
這不,兒子廢掉了,但是,老子還成呀!
所以,他鬧騰著要和我媽離婚,娶村子裏麵的俏寡婦,好給他再生一個兒子,繼承李家的香火。
我媽哪裏能同意?
於是,家裏鬧得天翻地覆,我媽可不是善類,打架撒潑都是好手。
聽說,我媽的一條腿被打斷了,但是,我爸胯下被我媽砍傷,大概是好不了,到現在走路都不利索。
這一下,李家是真的斷了香火了。
電話裏麵,幹娘和我說:「幸好幸好,你脫身出來了。」
是啊,幸好幸好,我脫身出來了。
尾聲:
父母之恩,猶天地也。
故為人子者,生則致敬,死則殯葬。
然而生而不養,養而不教,刻薄盤剝,奴役兒女者,又有何資格,要求兒女孝敬?
幹娘於我,有活命之恩,再造之德。
於我而言,幹娘才是我親娘。
她救我憐我,我自當敬她養她。
願以寸草之心,報三春之暉。
-完-
滄海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