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痛地暈厥過去,等我再醒來,我已經回了家。
邊關三年,我爹娘跟我哥哥們,想盡辦法寵愛我。
可是我不得不回去了,我十六歲及笄之時便該跟太子成婚。
如今我十八了,皇上已經來信,催我回京了。
聖命難為,於家,從來沒有抗命的資格。
我回到京城太子便鬧著退親,我心裏清楚皇上為什麼要喊我回去。
他覺得到時候該廢太子、該動皇後一脈了。
沒有我,他這場大戲唱不下去。
沒有於家做馬前卒,皇後一脈該記恨誰。
皇上送來一大堆東西,後麵那幾個箱子我一看便知道是蕭清玄送我的。
靈寶弓,細柳劍,上元節花燈,端午節龍舟。
這些,統統是我在信裏寫給他的。
他從不給我回信,但是卻讀了我的信。
邊關三年,我等了又等。
蕭清玄始終沒有跟李微雨成婚,他們反而退了親。
李微雨出現在邊關,一人一馬,輕裝簡出。
「我跟殿下定親三年,他允我脫離皇城司暗衛,給我一個自由。」李微雨從容大方地說道,「既然已經不是他的屬下,那有些話我便可以說了。」
三年前,我的毒唯有苗疆蠱王可以解。
可是一旦吞下蠱王,我三感盡失。
從此以後,聞不到花香,嚐不到酸甜,察覺不到冷暖。
每逢十五都會受到蠱王反噬,痛不欲生。
蕭清玄吞下了蠱王,用他的血做藥,喂了我整整半個月。
半個月我在昏迷中好轉,我爹娘把我帶回了邊關。
李微雨嘆道:「我自十歲起便做了殿下的暗衛,殿下的性情,說得好聽點是光風霽月,溫和通達。其實他這人,是對世界上什麼事情都不在乎罷了。所以別人贊譽他、誹謗他,他從不當回事。那一年,要不是郡主大鬧太醫院,殿下自己都不想活了。他這樣的人,連自己的命都不在乎,誰又能撼動他半分。
唯有三年前,他雷霆震怒。第一次動用先帝留下的勢力,狠狠挫傷了皇後跟賢妃。郡主,您在深宮十二年,殿下為您做了太多太多的事情。望您回京以後,凡事能多惦念他三分。如果往後真要做了太子妃,也莫要讓殿下為您主持婚儀。」
那一日我跪拜了父母,決心回京城。
我爹說:「我是皇上的臣子、兄弟。可我更是我們英姿的爹爹。乖女兒,你喜歡誰,便盡管跟他好。
萬事,爹爹幫你扛著。」
我娘說:「娘隻希望你能夠幸福,靠山王、鎮國長公主這些虛名,我們不要也罷!」
我哥哥們說:「小英姿!可不許像三年前那樣病著回來,讓哥哥們白白掉眼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