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地方統治機構沿用了隋朝的州縣兩級製。
建立了政權機構後,李淵為了發展生產,加強統一戰爭的進度,於公元624年頒布均田令,又在均田製的基礎上,實行了租庸調製。均田令的頒布,對於唐初農業生產的恢複和發展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而唐代的租庸調和隋朝相比,以庸代役的條件放寬了,從而使農民有更多的時間從事農業生產。
在軍事製度方麵,李淵實行了府兵製。府兵製建立在均田製之上,是一種兵農合一的製度。兵士平時在家生產,農閑時由兵府加以訓練。府兵的經常性任務,是輪流到京師宿衛或到邊境戍守;若遇到戰爭發生,則出征打仗。府兵在服役期間,可免除本身租調,但宿衛或戍守、出征時的兵器。衣服、糧食均需自備。這種“寓兵於農”的兵製,從均田農民中征兵,保證了兵源,資糧甲杖自備,減少了國家的經費開支。同時,練兵權與將兵權分離,防止了將帥擁兵跋扈,對於加強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起了一定的作用。
李淵還繼承了隋朝的科舉製,並在其基礎上加以完備,但同時也恢複了隋朝廢除的中正官,以本州高門士人充任,不過大中正隻是名譽職務,用人權仍在吏部,而吏部用人的主要途徑還是科舉。
唐代的科舉分常舉和製舉兩種,常舉即每年舉行的定期考試,考試科目一般為秀才、明經、進土、明法、明算等科,其中明經、進士兩科最為重要。製舉即皇帝根據需要親自主持的考試,科目多臨時設置,考試時間也不固定,錄取人數較少,在科舉製度中不占重要地位。
李淵稱帝後,宣布廢除隋朝的《大業律》,並令裴寂、劉文靜等依隋《開皇律》重新修訂法律,在“務在寬簡,取便於時”的原則指導下,製訂了新律53條。到公元624年正式頒布新律,即《武德律》。從內容上看,《武德律》較隋律用刑有所減輕,但對勞動人民的反抗製裁更嚴酷了。
在短短幾年時間內,唐朝除了依附突厥的梁師都以外,基本上統一了全國,李淵也因此產生了驕傲自滿的情緒,也不再關心政事,整天與嬪妃在後宮玩樂。此時,以李世民為首的“軍功黨”和以李建成為首的“太子黨”為爭奪皇位繼承權明爭暗鬥,展開了你死我活的鬥爭。
公元626年夏,李世民率心腹尉遲敬德等人在玄武門殺掉李建成和李元吉,史稱“玄武門之變”。而此時的李淵,正和大臣蕭禹、裴寂坐在一隻龍船上,蕩漾在南海池中,他見闖入宮中的尉遲敬德全身武裝立在岸邊,十分驚駭。尉遲敬德將李建成和李元吉已被殺死的消息告訴李淵,李淵聽後驚得目瞪口呆。
隨後在蕭禹等人的建議下,將大權完全交給了李世民,並立李世民為太子,兩個月後,李淵不得不退位,開始了太上皇的生活。直到公元635年才因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