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臨行(1 / 2)

魏家慘案的九年後。

清早,這是一間有點簡陋的公寓——不是魏雨朝從小長大的那個家。

公寓裏幹淨整潔,沒有第二個人的生活痕跡——魏雨朝已經不和家人們住在一起了。

這時,六點的鬧鍾響起,倒在沙發上的魏雨朝被吵醒了,他皺了皺眉,然後四肢僵硬的爬起來,這才脫下腳上的登山鞋,從沙發底下拉出拖鞋穿上——明顯,他是昨天淩晨才疲憊萬分地回到自己公寓的,連鞋都沒來得及換就倒在門口的沙發上睡著了。

今年剛過二十五的魏雨朝先虛著腳步去插上了電視的插頭,打開調在新聞頻道,又往燒水壺裏接了水打開開關,然後才眯著眼睛準備去洗漱。

路過餐廳的時候他頓了一下,看到了冰箱磁貼上留下的便條。

紙上的字工整得透著百般無奈的勁:“打你電話又接不通。別再惹事了。有空回來陪陪媽。”

他表情莫名地盯了那張紙足夠的時間後,他毫不留情地把它捏成一團,扔在了垃圾桶裏。

很明顯,九年來,母子倆的關係有點不如意。

燒水壺啪地發出提示,示意熱水已經準備好,魏雨朝卻沒了準備早飯的心情,幹脆扒拉掉上衣,抓著幾件幹淨衣服先去浴室洗澡。

在鏡子裏他看到了他自己。

眉眼裏可以看出九年前少年的樣子,個子卻像抽條兒一般長成現在這樣高大的樣子。還有,他的氣質也變了很多,以前那個會和家人賭氣的毛頭小子早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渾身覆蓋著深深疲倦感的青年——朝氣丁點沒有,痞氣倒是十足。

還有一個引人注目的變化,那就是如今的魏雨朝渾身肌肉勻稱有力,一舉一動暗蓄凶猛的力量,尤其是下腹那性/感人魚線,足以讓無數女生無法轉移視線。

而擁有這完美身材的魏雨朝沒有對著鏡子欣賞或是自得,在鏡子上隨意掃了幾眼,對著鏡子裏自己眉毛和眼窩處的青紫皺了皺眉——那幾個小警察下手真是不忌——懶得再看自己臉上的青紫,魏雨朝打開了花灑,悶頭洗起澡來。

從上中學開始,魏雨朝一直沒放棄尋找那個在自己屋裏神秘出現又消失的恐怖老嫗,可就像你我知道的一樣,世界上根本沒有鬼怪——魏雨朝卻不相信。他執著的認為那個老嫗應該為自己家的悲劇負責,固執地認為那個老嫗不是自己迷迷糊糊產生的幻覺。

從九年前他發誓要找到那個老婦開始他就像個小瘋子一樣四處往鬼屋、墳場裏麵鑽,整夜整夜睡在那裏直到老爸出現把他揪回去;到後來他決定隨便找到一個鬼都可以——至少可以打聽這老婦的下落;一直到現在他四處尋找鬼魂已經完全成了慣性,成為了一種九年來養成的一種自我強迫的行為。

如果你問他相不相信世界上有鬼,他肯定會不假思索的告訴你不信的——若是有的話,自己連續九年的夜行招魂、闖墳地、集古物,怎麼可能一次都沒見過?

事到如今,這樣想證明鬼的家夥,居然反證了鬼的不存在。

魏雨朝自嘲地笑笑,衝掉腦袋上最後一點泡泡。

魏雨朝走出浴室的時候才聽到外麵的手機在響,走過去一看發現自己攢了三個未接來電了。來電人的名字是陶麟,鄰省首府長新市緝/毒大隊的隊長,至於魏雨朝這個喜歡夜闖鬼宅的人是怎麼認識到堂堂正正的大隊長的,以後再表。

總之,這個朋友屬於魏雨朝為數不多的交心哥們兒了,魏雨朝暫且把煩心事放在一邊,拔掉充電器,挑眉接了電話。

“喂?魏雨朝!怎麼才接電話?你小子他媽能不能長點心?這次跑到魯橫的古廟裏麵搞什麼名堂!你知道我離這麼遠撈你出來有多麻煩嗎!你就不能不給老子找事嗎!”電話一接起來就傳出了一連串迫不及待的破口大罵,聲音之大直衝天際,可以想象電話那頭的人是多麼的暴跳如雷。

魏雨朝一聽陶麟這家夥氣成這樣,當下就樂了,一邊嗬嗬地應付著,一邊擦著頭發把自己甩到沙發裏。

“你別跟我應付!你小子忘恩負義過河拆橋!你知道我認識你這幾年撈了你幾次嗎!還嗯!”

魏雨朝在這邊心不在焉地回之以嗯,陶麟氣的噴唾沫:“我說你不信奉科學事實偏要找什麼妖魔鬼怪也就算了,可你私闖景區的時候能不能警惕點——不,我說,你能不能表現得像個正常做壞事的人一樣!他們給我說,逮到你的時候你正在那廟後麵的林子裏烤肉吃——烤!肉!吃!”

“我沒在吃,那是祭品,是要上供的。”魏雨朝懶洋洋地撓撓鼻尖。

“……”陶麟麵對這樣一個憊懶無賴說說也累了,幾通話下來火氣發完了還好,但卻沒聽到魏雨朝的悔意,無語地很:“那你也不能弄出火來把人家招過來啊!你那麼靈光的腦子,就不能……”

“噓噓噓——”魏雨朝忽然大聲製止了陶麟,同時摁大了電視的音量。

電視的下方滑動出標題:《長新大學殺人案半月之久仍未偵破,學子之間大肆流行“鬼魂說”》。